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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努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2012-10-30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部简报〔2012〕第166期

  今年教师节,江苏省苏州市正式挂牌成立教师发展中心。中心坚持师德与师能并重、培养与培训并举,坚持高端化、专业化、国际化、信息化特色,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着眼教师队伍建设,以高质量的师资发展高质量的教育,努力营造苏州教育聚名师、塑名家、育名生的良好局面。

  研制教师培训标准。紧扣教师专业发展标准体系的新要求,根据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的规律与特点,为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教龄段的教师建立从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课程开发、实施管控到绩效评估的培训标准化体系,对全市教师培训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对各类培训的质量进行绩效评价,提升教师培训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力争到2015年完成80%以上的主干学科的培训建设方案。

  服务教师专业发展。按照五年一周期不少于500学时的要求,组织实施教师全员培训,切实加强教师养成教育和教育教学能力建设。以需求为导向,构建多维度、多层次、模块式的教师培训课程体系,探索建立以选课为核心的教师培训学分制度,为教师提供高质量、个性化、自主性的学习机会,促进教师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拓宽教师培训渠道。加强国际化、信息化背景下的教师继续教育模式的研究与交流。完善教师交流访学制度,加大选派重点课程教师和骨干教师出境培训的力度,到2015年80%的校长、80%的骨干教师有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研修培训的经历。充分利用教育E卡通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教师教育资源的融通共享,提升教师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创新现代信息技术环境下校长、教师培训新模式,提高校长信息化领导能力、教师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45周岁以下教师 100%通过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核。

  助推区域共同发展。加强对区域内市(县)级教师发展中心的指导,开展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三方监测工作,对教师培养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等方面作出定性定量的评价。促进教育经费投入结构调整,推动各地在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用于安排教师培训,完善各地按年度教师工资总量2%的标准用于安排教师培训,并建立在此基础上每年增长10%的机制,推动教育工作的重心转移到以师资队伍为重点的内涵建设上来。

  树立苏派名师旗帜。以提升专业境界、促进专业成长为重点,探索建立名优教师学术休假制度。加快名师发展共同体建设进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出一批优秀教师典型和先进经验典型,总结、推广名师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教育教学成果,探索具有苏州特色的名师发展道路,倡导教育家办学。到2015年,10名特级教师入选江苏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重点培养10名以上具有国际视野、先进理念、突出能力和重要贡献的苏州市中小学教育名家,新增100名以上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贡献、有影响、有声望的江苏省特级教师和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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