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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制修订工作成果显著
新版《标点符号用法》等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2013-02-07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部简报〔2013〕第15期

  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是国家语委的核心工作,是提升国家语言能力的基础。近年来,教育部、国家语委根据社会需求,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支持下组织开展了《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的修订工作和《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的制订工作。2011年至2012年,四项标准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陆续发布实施,广泛应用于新闻出版、文化教育、信息处理等众多领域。

  2013年1月,经教育部、国家语委批准,《识字教学用通用键盘汉字字形输入系统评测规则》发布。该规范规定了识字教学用通用键盘汉字字形输入系统应遵循的语言文字规范要求,将有力促进识字教学和信息技术教育相互结合、健康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建国以来我国先后研制发布了200多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在文化教育、印刷出版、辞书编纂、信息处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语言文字工作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为契机,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加强国家语言文字标准的统筹管理,健全语言文字标准的层级和体系。加快制订、完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标准、应用能力标准、评测认证标准、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标准、外国语言文字使用规范。重点建设教育、信息处理、广播影视、新闻出版、辞书编纂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标准。及时开展标准的复审、修订等工作。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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