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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教师职业准入 加强教师考核管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成效显著

2013-08-09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部简报〔2013〕第100期

  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是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重点项目。该项目自2011年起在浙江、湖北、河北、上海、海南、广西等6省(区、市)启动以来,取得明显成效。

  提高准入门槛。实施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标准和考试大纲,提高了教师职业准入的素质要求,改变了以往考试因标准不统一、成绩不互认而造成证书含金量不高的情况。改革前,各试点省考试通过率普遍较高,在70%以上;改革后,教师资格考试对标准的把握更加严格,总体通过率降至27%左右,提高了教师队伍的来源质量。

  完善考试机制。由专业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考务管理,创新考试形式,实行计算机化考试和纸笔考试相结合。按照高考要求组织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改变以往考试中存在的考试和认定不分、组织不规范的现象,增强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公信力。

  注重实践能力。在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的基础上,增设了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改革前知识性考题超过60%,改革后考查实践能力的题目超过60%。组织一线优秀教师参加命题工作,广泛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特色题型,重点考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择优选拔乐教、适教人员。

  激发教改动力。师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范围,对师范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各试点省师范院校整合教师教育资源,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对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培养,以考促改的局面初步形成。

  强化考核管理。将教师完成5年一周期360培训学时作为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维护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定期注册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摸清了教师队伍底数,规范了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推进了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结合定期注册工作,提出了师德考核的总要求,制定了师德考核标准,完善了教育教学业绩考核办法。建立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管理系统,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决策提供可靠数据和信息。

(责任编辑:赵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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