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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重点突破
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14-10-13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部简报〔2014〕第50期

  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部署,通过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逐步减少特长生等措施,顺利完成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了新的突破。

  全力破解择校难题。一是合理划定招生范围,提高电脑派位就近入学比例。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每所初中合理划定对口小学,提高电脑派位入学比例,全面扩大优质校服务片区。如东城区通过大派位进入优质教育资源初中校比例达73.36%,比2013年增加45.8%。二是加强信息管理和计划管理。首次统一使用小学和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全程记录学生入学途径和方式,通过图表呈现入学情况,招生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三是逐步减少特长招生。除市教委批准的可招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外,其他学校一律不得以特长生的名义招收学生,招生学校要向社会公布特长生招生计划。四是取消共建入学方式。与2013年相比,城六区小学其他入学方式比例由6.26%下降为1.29%,城六区初中其他入学方式比例由10.24%下降为2.36%。五是做好优质高中名额分配工作。83所优质高中拿出招生计划3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区域内所有初中校,使更多普通初中毕业生有机会就读优质高中,引导学生、家长更多地关注和选择家门口的普通校。

  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一是统筹规划入学工作。北京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主管市领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深入区县学校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二是切实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印发《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中严明纪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提出十五条严禁,被称为“史上最严”,切实解决“以钱择校”、“以分择生”、“以权入学”等问题。三是全面推进阳光招生工作。向社会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及各区县实施细则,增加政策和工作程序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稳妥解决反映问题。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严查违反义务教育法、违规招生、违规收费、违规办班等行为,确保各项招生政策落实到位。

  做好随迁子女入学工作。一是严格审核把关。依法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参加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信息采集的63513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有80%通过审核。二是强化部门联动。由各区县政府牵头,建立教育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等在内的联网审核机制。三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新闻发布会、问答手册、图片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入学条件、流程等,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上公布。开辟服务窗口,公布热线电话,接待家长咨询。四是注重问题研判。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的原则,对重点人员及敏感问题做好预警防控工作。组建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对未审核通过适龄儿童流向进行全面摸底。五是抓好服务管理。坚持随迁子女在接受教育、评优选先等方面与本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对公办学校无法满足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探索以委托办学、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其在依法举办的民办学校接受教育。对全市未经审批自办学校进行实地调研,建立台账,确保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责任编辑:王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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