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从2014年9月开始,上海市自选取7所地方高校开展为期三年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首批试点。各试点高校立足自身定位、办学传统和发展特色,把试点作为引领学校内涵式发展的契机、深化综合改革的切入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坚定办学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普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确保高校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上海海事大学设计了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重要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会签卡,完善党委书记和校长沟通机制,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召开之前,党委书记、校长互相沟通听取对方意见,重大事项提前与领导班子成员充分酝酿。上海杉达学院积极探索党委在民办高校中把握办学方向、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党委书记直接受聘担任学校董事会常务董事,直接参与董事会决策过程;党委和纪委通过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党委会两个机制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参与学校“三重一大”事项设计和落实过程。
强化依章办学,推动章程从字面落到地面。把章程作为学校办学“宪法”,通过章程进一步厘清学校与政府之间的权责关系,健全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组织运行制度,并以章程为基础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上海大学梳理和修订校级层面规章制度49项,形成与章程相配套的“1+7+x”制度体系。上海师范大学以章程为基石,对比修改完善学校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构建“1+18”制度规范体系。上海海事大学以章程为核心、以专项制度为辅助、以实施细则为支撑,构建相对完备的三级现代大学制度体系。
探索多元参与,构建高校治理新机制。探索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高校治理模式,探索教授治学的有效途径,不断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上海大学建立以校董会及校务委员会为平台的外部治理体系,校务委员会体现举办者对学校的监督和指导,重在对学校办学质量的考核评价;校董会作为咨询机构,重在产学合作以及整合办学资源。上海中医药大学积极稳妥推进校务公开,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党委会会议旁听规则、校长办公会议旁听规则,形成务实有效的校务公开监督反馈机制。上海师范大学探索形成以学术委员会章程为核心的学术管理制度,在学术委员会下分设5个专门委员会,形成“1+5”学术组织架构。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积极完善具有高职院校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探索形成校企合作人才培养体制和校企协同科技研发体制,建立一系列校企合作规章制度。
坚持重心下移,深化校院两级改革。探索开展以二级学院为基本单位的综合改革,理清校院两级权责关系,推动院系真正成为教学科研主体,激发院系办学活力。上海大学推行二级学院改革试点,实施虚拟法人、实体运作、法人授权、目标管理、独立运营、自主办学,落实试点学院在资源配置、经费预算和管理方面的主体地位,在学生招录与选拔、人才培养、师资聘任与考核、经费使用等方面充分授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以人财物综合管理改革为关键,明确校院两级管理职责,深化校院两级财务和人事制度改革,落实学院办学自主权,充分发挥校院两种优势、两个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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