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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2018-04-02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部简报〔2018〕第5期

  江苏省始终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中之重,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瓶颈突破,努力缩小区域、城乡、校际、群体教育发展差距,促进义务教育由全面实现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

  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省政府明确加紧修编中小学布局规划的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发改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修编“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落实用地保障、经费来源以及配套建设等具体措施。启动建设一批中小学校,教育部门和学校全程参与学校新建、改扩建工程,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把制定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摆在突出位置,逐县逐校全面排查,以县为单位制定消除大班额分年度计划,对班额严重超标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从严限制其招生人数。

  加快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省财政继续对经济薄弱地区给予支持,重点加强学校场地设施、教育装备建设。全面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加快实现县域内各中小学骨干教师和职称岗位比例大体相当,全省轮岗教师占比达16.6%。从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奖励交流轮岗成效好的县(市、区)。深化内涵建设,自2012年以来,在农村学校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比60%以上的学校实施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和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已建设项目490个。建立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监测制度,做到常态实施监测、覆盖所有学校、定期公布结果。

  统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革。多渠道补充教师,把教师自然减员指标用于新增教师,并通过设区市内统筹调剂教职工编制、安排财政经费按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解决,2017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新增教师1.9万人。多层次培养培训教师,加强对聘任的非师范生教学能力训练,引导师范院校强化实习实践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在职教师培训,让教师“被培训”变为“想培训”。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全省每年培养2000名左右乡村教师。多方面调动教师积极性,保证农村学校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考核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倾斜,选树优秀典型广泛宣传,推动全社会理解和尊重教师。

  积极化解热点难点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有空余学额时采取公开报名和摇号方式确定。严禁公办学校以各类等级考试证书、社会培训证书为依据录取学生,杜绝以各种形式设重点班,2017年全省范围内基本消除公办学校择校择班现象。进一步减轻过重课业负担,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从推迟上学时间、控制作业总量、规范课外补习等10个方面细化出30条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育培训市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到社会培训机构授课,切断公办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的关联。

  不断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保投入,足额落实、逐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并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使乡镇学校的经费投入增幅总体高于城区学校经费投入增幅,省市财政、教育等部门每年第一季度检查落实。保底线,对流动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差别化、精准化的公共服务,每年9月动态更新留守儿童信息台账,检查随迁子女就学落实情况。保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组织排查,大力发展镇村公交和专用校车服务,严格学校日常管理,普遍开展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保机制,将义务教育列入省政府对市政府考核的重点内容,各市也将建立对县的督查机制,切实保障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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