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18〕第12期
编者按: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要选好管好民办学校党组织书记,把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作为抓好民办学校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意见》印发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探索了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的新措施。现将吉林省以选优配强党委书记作为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战略抓手的做法进行编发,供参阅。
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以来,吉林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要素,以选优配强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作为战略抓手,积极推进民办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
统筹谋划选派工作。把民办高校纳入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整体布局,将选派党委书记作为破解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薄弱难题的重要举措。省委主要负责同志积极部署推动,省委组织部、省高校工委(教育厅)共同研究制定《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明确选派人员的资格条件、待遇保障等事项,细化选派流程和相关要求。省委组织部将选派工作列为全省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多次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研究解决选派工作难题。省高校工委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民办高校党委书记配备及履职情况,研究选派操作规程,精心布置选派各项任务。
科学设计选拔程序。成立由省高校工委牵头的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23所公办高校及所属各院系党组织层层召开动员会。发布选派工作公告,按照“对党忠诚、敢于当担、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标准,组织和推荐优秀公办高校干部报名。召开全省公办高校党委书记和民办高校负责人座谈会,推进选派任务落实。通过层层动员、个人报名、党委把关3道程序,推荐30名公办高校正处级干部作为建议人选。
深入组织选任考察。制定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建议人选考察方案,组成4个考察组,深入候选人所在高校进行全方位考察。通过发布考察预告、开展民主测评、进行个别谈话、调阅档案材料、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征求高校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查实考准、公平公正。经层层严审,最终确定18名选派对象,报省委组织部审定并公示。
精心开展岗前培训。将民办高校党委书记培训纳入全省高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召开新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业务培训会,通过集体谈话、政策解读和专题辅导、经验交流等方式,强化民办高校党委书记主体责任意识,增强新任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的工作自信心和责任感。
扎实推进高校党建。党委书记(督导专员)到岗后,认真履行书记职责,深入贯彻党建工作部署,着力打基础、强保障、促提升,扎实推进民办高校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民办高校举办报告会、研讨会,利用校刊、校园网络、学校宣传栏等形式宣传十九大精神,组织民办高校党组织、党员和积极分子入驻“长白山先锋e支部”,掀起学习热潮。部署开展“五创五强”工程,创建好班子、好队伍、好载体、好阵地和好机制,强化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积极推进民办高校党组织建设。以“同在党旗下,携手添光彩”为主题,组织18所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开展“结对共建”,建立高校党建联盟,实行共建高校党建任务同部署、党建工作同落实、党的活动同开展,推进党建资源互补共享。落实经费保障,按每名党员200元/年标准,每年为民办高校发放300余万元党建工作经费;按200元/月标准,为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发放补贴。推动民办高校建设12个党建“一站式”服务中心、127个党建活动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组建125支党建志愿者队伍,保障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有资源可供、有人员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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