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18〕第32期
编者按:2015年,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全面开启“双一流”建设新征程。上海市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巩固扩大“一市两校”改革试点成果,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陕西省、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兰州大学、云南大学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双一流”建设的有效途径,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相关经验做法予以编发,供参阅。
上海市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突出人才培养这一核心关键,突出学科建设这一龙头抓手,突出资源配置这一有力保障,在“双一流”建设中着力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探索出支持引领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的新路径。
以出台实施“三大规划”形成“双一流”建设总引领。全面分析全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家底”,结合人口变化趋势、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人才需求,出台《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与发展规划(2015—203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高等学校学科发展与优化布局规划(2014—2020年)》,对全市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规模、层次、类型、分类发展目标等进行规划。“高教规划”明确了各级各类学科专业面向2020年和2030年的发展规模、结构比例等,构建了促进高校教育分类管理、分类投入、分类评价的二维分类管理体系。“职教规划”着力构建和畅通“中职—专科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纵向衔接的职业教育学制体系,搭建多渠道多形式衔接融通的职业教育“立交桥”,大力促进应用型专业学位人才培养。“学科规划”确立了学科建设战略目标,并据此启动上海高校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三大规划”成为全市高等教育实施综合改革、配置安排资源和实施绩效评价的依据,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形成上下一体、综合联结的“一盘棋”格局。
以实施高峰高原学科建设下好“双一流”建设先手棋。2014年启动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努力使2020年20个学科达到国际一流水平、180个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纳入范围的学科建设目标、建设方案、“路线图”、“时间表”和所需经费都由高校对照国际标杆提出,经论证后按需给予个性化投入。政府依据学科建设方案,对建设进展进行跟踪评估、动态调整。建设周期分2015—2017年和2018—2020年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已投入36亿元。建设经费重点用于人才队伍建设,最高可达财政投入总量50%。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为高校学科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目前,全市高校学科进入ESI前1%有91个、前1‰的12个、前万分之一的1个。
以深化部市共建合作谋好“双一流”建设开局篇。2017年与教育部签署“双一流”共建协议,启动驻沪部属高校“双一流”重点共建。对于中央下达给8所驻沪部属高校的“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地方财政给予1:1配套;通过国家和上海重大专项、相关竞争性项目和补贴等形式,给予更多支持,2016—2018年地方财政已安排资金47.9亿元。出台推进“双一流”建设实施意见,着眼突出立德树人、优化分类布局、凸显绩效导向、激发改革活力,部市共建平台对部属高校予以支持,市级财政对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范围的5所地方高校予以重点投入。对于承担国家和上海重大任务、发挥重要作用的高校,相应给予支持。
以启动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做强“双一流”建设地方版。出台《深化高校改革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方案》,把300万元以下国有资产自主处置、高校经常性经费自主统筹、高校人员编制使用、正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调整等14项权限下放给试点高校。遴选基础较好的研究型大学,启动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以“一校一策”方式给予重点投入,通过特色优势学科带动学校发展,已有8所高校纳入试点范围。着手启动高水平应用型高校试点,重点支持6—8所高校加快培养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开展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明确研究型、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序列,分类支持地方高校争创一流。
以推行高校分类管理评价发起“双一流”建设总动员。将高校分为学术研究型、应用研究型、应用技术型、应用技能型四类,出台《高校分类管理指导意见》,把分类管理要求全面融入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科专业和学位点建设、考试招生、人事人才、办学经费、基本建设等各环节,形成分类规划、分类投入、分类评价的高等教育治理新格局。制定《高校分类评价指标》,明确把评价结果作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并对评价结果实施“三个挂钩”,即与高校党政领导干部本年度绩效工资额度挂钩、与学校下一年度绩效总量增量挂钩、与学校下一年度经费投入总量直接挂钩。通过做实分类评价“指挥棒”,有力引导高校各安其位、各展所长、办出特色、创出一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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