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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坚持“破堵、扩容、提质、创新” 全力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

——“贯彻落实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系列之六

2021-03-19 来源:教育部收藏

教育部简报〔2020〕第62期

  广东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学前教育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推进教育“争先进、当标兵、建高地”的关键环节,从规划用地、资金投入、学位建设、师资队伍、保教质量等方面统筹施策,积极构建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聚力资源破堵,保障建设用地和财政投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增加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的意见》,指导各地根据适龄儿童入学需求保障幼儿园建设用地和项目建设。按照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的“四同步”原则,深入开展配套园治理,指导各地聚焦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全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完成率达93.64%。积极争取中央学前教育经费,逐年增加省财政学前教育专项资金预算额度,全省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从2017年的85.20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125.06亿元,年均增长21.15%,高于全省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增幅8个百分点以上。建立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拨款制度,2020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最低标准达到400元,比2019年提高100元。

  聚力学位扩容,着力增加普惠性资源。优先利用街道腾退空间、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空余用地、省追加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等富余公共资源举办公办幼儿园。加强公办乡镇(街道)中心园和村级园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破解村(居)集体办幼儿园事业单位登记难问题。全省建成1所以上规范化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乡镇比例达95%以上,建成规范化村级幼儿园的行政村比例达80%以上。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指导各地将公办幼儿园学位建设列为民生实事重点推进,积极通过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园、扩班增容、小区配套园治理、公办园回购转制等多种途径增加供给。2020年,通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新增公办园515所,改扩建公办园625所,回收回购和转制新增公办园1590所,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9864所。

  聚力办学提质,不断提升保教水平。建立常规化教研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市和县区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员队伍和教研责任区制度,切实指导幼儿园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广东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指引(试行)》,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优质幼儿园与其他幼儿园结对帮扶,推广有价值的实验研究成果。启动“学前教育科学保教示范工程”,编制广东省学前教育“新课程”资源体系框架,对照框架分层分类开展示范性项目培育,2020年全省立项培育7个市县科学保教示范项目和127个幼儿园科学保教示范项目。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通过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专项督查,对全省幼儿园、小学及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幼儿园科学保教。

  聚力机制创新,健全学前教育支撑体系。拓宽合格幼儿教师培养渠道,2016年以来新设置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等3所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嘉应学院等10所高校新设立学前教育专业,扩大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完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实施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地区教师政策,将幼儿园纳入政策实施范围。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对象扩大到农村公办园在编在岗教职工,2018年达到每人月均不低于1000元。通过生均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推进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长期保育人员发放从教补助。深化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单独制定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明确将幼师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提高至8%,在特级教师和南粤优秀教师评选中向幼儿园教师倾斜。大力实施“强师工程”,分层分级分类开展幼儿园教师、园长培训。设立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成立广东省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和广东省学前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建立健全教育行政主导与专业学术支持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服务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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