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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系列报道

江苏 学前三年入园率超过96%

  一、目标任务

  适龄儿童就近入园,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6%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省级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70%。每所幼儿园均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任教师,全省幼儿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90%以上。全省建立起布局合理、充满活力、质量优良、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体系。

  二、发展思路

  坚持“两个为主”,完善办园体制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明确各级政府在统筹规划、政策引导、投入保障、日常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坚持政府主办,建立县级统筹、县乡共建的管理机制,以政府为主举办学前教育。

  实施“两个大力”,形成多元办园格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明确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属国有资产,均要移交当地政府举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购买公共服务、选派公办教师、给予奖励补助。

  落实“两个优质”,不断扩大优质资源。实施优质幼儿园创建工程,到2012年每个乡镇至少要办一所达省优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新设幼儿园须按省优质园标准建设,到2015年省优质园占比达到70%以上。

  健全“两个制度”,努力提高发展水平。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完善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制订幼儿园岗位设置实施意见,保证公办幼儿园有一定比例的事业编制,用于配备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

  强化“两个管理”,切实提高保教质量。实行教育部门归口管理,所有学前教育机构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批和监管,全面消除无证办园。加强幼儿园常规管理,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督体系,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三、政策措施

  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责任。将学前教育任务分解为5个方面32项工作,逐一落实到政府各有关部门。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省长担任主任,省政府办公厅、教育、编办、财政、人社等18个部门是成员。

  创新幼儿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建立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各级财政均大幅度增加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创建教师专业发展机制,制定学前教育职称评审办法。

  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每年新增教育投入向学前教育倾斜,保证人均学前教育经费和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建立孤残儿童和家庭贫困儿童入园资助制度。

  构建学前教育发展激励机制。制定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建设主要指标,并以省政府名义发布,推动县域范围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加强学前教育法制化建设。2011年9月,《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我省将以法律形式保障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四、工程项目

  编制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以县区为单位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未来5年全省将新建幼儿园900多所,改扩建幼儿园800所,创建省级优质幼儿园1920所。

  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重点对经济薄弱地区达到省定办园标准的新建农村幼儿园给予奖补,于每年6月底前向项目幼儿园下达专项资金。今年,省财政预计下达奖补专项经费2.8亿元。

  实施省优质幼儿园创建工程。2011年起,新设幼儿园须按省级优质园标准建设。力争在5年内,使全省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70%,所有县区优质幼儿园比例均达到60%。

  ■解读

改革发展思路促进优质均衡

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沈健

  江苏省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特点是:落实部署早行动、改革发展新思路、体制多元重普惠、规范管理建制度、重点突破求实效、优质均衡争满意。

  落实部署早行动:2010年11月,江苏在全国率先颁布《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将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国务院颁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并召开全国学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江苏在第三天就召开了全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提前部署并启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目前,江苏省适龄儿童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6%,比全国平均水平高45个百分点,位居全国前列。

  改革发展新思路:为与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相衔接、与国家和省社会事业“十二五”规划相衔接,江苏制定了为期5年的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在“五个两”的发展思路指引下,未来5年江苏学前教育将有逾70亿元的建设经费投入,其中各级财政投入50多亿元,占比达70%以上。为使学前教育在转型时期更加规范地发展,省政府还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已报请省人大审议,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法制化进程。

  体制多元重普惠:为落实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确立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性质,江苏除了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的比例,还大力支持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即不以营利为目的,受政府委托和资助提供学前教育服务,其设立条件、保教质量、收费标准达到同类公办幼儿园水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认定、师资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和权利,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房屋租金、公用经费等给予适当补贴。

  规范管理建制度:学前教育从社会力量为主举办转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从单位福利事业变为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是一个规范化、制度化的过程。江苏规定全省所有学前教育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均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学前教育管理责任。江苏将在现有的办学准入制度、等级评估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出台教师用书用品、玩教具装备、一日活动常规等管理制度,并加快实施“园园通”工程,实行信息数据动态网络化管理。

  重点突破求实效: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和难点在于资源配置、经费保障和师资管理。江苏规定配套幼儿园属国有教育资产,应移交当地政府举办幼儿园,并建立独立法人制度;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合理比例,新增财政投入向学前教育倾斜,保证人均经费和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保教人员实行资格准入、人事代理、职称评审和全员轮训制度,对聘用人员社保经费给予一定补助。

  优质均衡争满意:在学前教育普及水平较高、总体资源缺口不大的情况下,江苏更重要的任务是大幅度提高均衡发展水平和办园质量,消除“择园热”。江苏已经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负责制订专业规范、教育质量标准和教育活动基本要求。未来5年,江苏将按照每1万人左右布局一所幼儿园的规模,新创建省级优质幼儿园1920所,全省优质幼儿园比例将达到70%,使每个幼儿都能就近入园,上满意的幼儿园。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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