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全国学生营养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地方责任解决突出问题

2013-10-09 来源:教育部收藏

  针对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国学生营养办日前印发《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

  一要妥善解决食堂从业人员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等地方责任问题。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齐食堂从业人员。要将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待遇和食品配送费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严把食堂从业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定期体检和持证上岗制度。

  二要优先解决好699个国家试点县学校食堂建设问题,尽快实现学校食堂供餐。要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实行“倒排工期”、进度月报和问责等制度,保证按时竣工交付使用,尽快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其他供餐模式。国家试点地区学校从2014年春季学期开始,原则上应由学校食堂供应正餐。

  三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四统一”等工作制度,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问题。要大力推行粮油等大宗原材料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四统一”制度,从源头和过程上监管食品安全。对供餐、食品原材料供应企业(单位)严格准入门槛,执行供餐“黑名单”制。要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的职能作用,使之成为沟通学生、家长与学校管理层的桥梁。

  四要严格落实实名制和公开公示制,有效防范资金安全问题。要充分应用实名制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受益学生数、补助标准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要定期公开公示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法规、政府采购、资金使用,以及受助学生名单、膳食补助收支、食堂饭菜价格等情况,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全过程置于阳光下。

  五要加强正面宣传,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解决好舆论引导问题。要主动解释政策、说明问题、发布进度。要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要充分挖掘和推广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和引领大家共同把营养改善计划这一惠民工程做好做实。

(责任编辑:于晓媚)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