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至22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申报的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自治区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组对3个县进行了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24所,其中小学17所,初中7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2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963份,回收有效问卷963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组对3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组对广西壮族自治区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结合实际,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督导组核查了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科学和数理化生等仪器、生机比、体育卫生音乐美术器材、生均图书、教职工与学生比、中级及以上教师所占比例、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所占比例达标情况等9个核心指标。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广西壮族自治区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2.每所学校都实现基本达标才能申请“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51至0.546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057至0.344之间(详见表2)。
表2 广西壮族自治区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广西壮族自治区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1项指标,共18项指标。核查结果:3个县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7至91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表3 广西壮族自治区3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对3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90%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广西壮族自治区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组还全面了解了3个县教育工作情况,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组认为,3个县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广西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其作为实现教育公平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结合区情教情,围绕“缩小差距、均衡资源、丰富内涵、提升质量”等核心任务,努力探索实践,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政府责任,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自治区颁布了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和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新时期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任务,狠抓“四个保障”。一是狠抓制度保障。制定并出台均衡发展规划、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推进均衡制度体系。二是狠抓组织保障。各级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政府责任主体。三是狠抓经费保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要求,落实国家财政资金,调整区内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四是狠抓责任保障。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此次受检3县分别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均衡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找准目标,明确工作步骤。3县均成立了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带头、多部门齐抓、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二)加大教育投入,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自治区不断完善公共财政支持体系,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明确地方财政教育支出占比的总体目标,并逐级分解到各市、县。2012年全区义务教育经费总支出达到375亿元,比上年增长19%。龙胜各族自治县近五年共投入2.5亿元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走出了一条“小财政办大教育”之路。合山市近五年来,义务教育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资金达到1.02亿元。
全区将标准化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均衡发展、缩小差距、抬高底部”的原则,教育资源向农村学校倾斜,向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向薄弱地区学校倾斜。近年来,全区统筹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边远艰苦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学校1万所,建设校舍近700万平方米。在农村全面实施“教学实验仪器与图书配置工程”“多媒体教学设备配置工程”和“课桌椅更新工程”,为全区广大农村学校添置了教学实验仪器、教学器材和图书、多媒体教学设备。通过努力,全区农村地区、民族地区、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大大缩小了义务教育城乡办学条件差距。龙胜各族自治县将调整后的11所乡镇中心小学和2所初级中学建成功能分区合理、校舍安全够用、设施设备齐全的标准化学校。蒙山县改扩建校舍119座,校园设施完善率由2005年前的52%提高到2013年的99%。合山市为义务教育学校近170个班级都配备了多媒体白板教学设备,所有班级都建立了藏书近千册的班级图书角。
(三)优化师资配置,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
近年来,全区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骨干、倾斜农村”的原则,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师资队伍均衡。一是完善编制标准。修订出台了编制标准实施办法,探索并逐步实行编制的城乡统一。二是建立补充和交流机制。全区从2006年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共招聘特岗教师3万余名,分布在80个设岗县的农村中小学任教。同时,实行县域内教师交流,多数县建立了教师补充机制和教师交流机制。三是完善农村教师激励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明确规定城镇中小学教师晋职评优时,必须有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四是开展贫困地区支教活动。计划从2013年至2020年,每年选派1000名优秀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 “三区”支教。五是全面推进农村教师培训。近年来,以“国培计划”和“区培计划”为抓手,大规模组织实施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组织了35万余人次的中小学教师参加培训,基本完成了新一轮全员培训。龙胜各族自治县科学均衡教师编制配置,目前全县小学生师比为 10.07:1,初中生师比10.14:1,较好地满足了学校对教师数量的需求。合山市2011年以来,按编制向社会公开招录教师和录用特岗教师,农村学校音乐、美术、体育、信息等紧缺学科的教师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同时,建立了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五年来共有470名教师参加交流,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0.80%。蒙山县率先在全区实行边远山区教师津贴制度,对于边远山区教师每人每年发放1200元津贴;全县教师受训率达100%。
(四)构筑关爱体系,确保特殊群体教育公平
全区上下坚持教育公平的宗旨,高度关注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其作为民生工程,构筑起流动人口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贫困学生四个关爱体系。2013年全区共安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预算16.42亿元,使140.11万名学生受益。合山市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基本实现平等入学;在多所学校设立了留守儿童“亲情驿站”,开通了亲情电话,设立了“心理健康咨询室”等,配备专职教师,及时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心理困惑。蒙山县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各方面参与的残疾儿童少年的确认、登记和入学制度,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全县“三残”儿童入学率达85%以上。龙胜各族自治县基本建立起政府投入为主体,以学生贷款、社会捐赠等为辅的多元化的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策体系;县财政每年安排预算200万元,用于对所有家校距离较远的学生发放路费补助。
(五)促进内涵发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自治区紧紧围绕以质量为核心、以育人为目标的总体要求,不断推进学校规范化管理,狠抓课程教学改革,注重提升文化育人水平,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合山市坚决不设重点学校、窗口学校或示范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按照公开透明、全面覆盖、相对稳定的原则,合理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蒙山县狠抓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通过推进“教育理念、办学方针、常规管理、督导评估、工作机制”的“五个一”体系,使城乡学校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轨道。龙胜各族自治县重视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教育均衡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民族地区寄宿制学校特点,开展有效课堂的研究,加强校本教研,建立城乡教研协作机制,落实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一对一帮扶”制度,推行集体备课制度,构建民族地区开放性高效课堂。
(六)发挥督导作用,保障均衡发展目标实现
广西注重发挥教育督导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监督指导作用,不断完善督导制度,加大督导力度,初步形成了试点推动、过程督导、评估验收、跟踪监控的全程督导程序。
一是建立均衡督导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评估指标内容体系、标准体系、工作基本流程。二是开展过程督导,及时发展问题,指导地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三是严格执行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指标和标准要求、以及督导方法和程序要求,认真督查每一所学校,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不留死角。四是对2012年通过自治区评估的县进行跟踪和监测,督促解决遗留薄弱环节的整改。五是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与已经进行的合格学校评估、县级党政教育工作考核相结合,完善督导问责制,强化督导权威性,督促和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府责任的落实到位。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蒙山县2012年未做到“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的要求。目前的投入还不能很好地满足学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提升质量的需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二是一些学校标准化建设中仍存在薄弱环节。蒙山县、龙胜各族自治县、合山市的一些学校在体育运动场地、仪器设备、图书、音体美器材等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缺口,合山市在初中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单项指标上差异系数较大。
三是教师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蒙山县部分学校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合格教师比例仍未达到要求。农村教师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存在,科学、音体美等学科教师比较短缺。城乡教师交流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建议自治区及受检县针对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加强整改,逐步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投入保障的长效机制。坚持依法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对存在的缺口及时追补。认真落实国家教育投入的有关规定,不断增加教育投入,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向高水平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水平。认真研究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摸清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提早做好人口变动分析预测,优化学校布局规划和调整,继续将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作为重点,加大改善办学条件的力度,整体提升区域内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办好每一所学校。
三是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针对个别学校存在的教师数量不足、专业技术职务和学历不达要求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针对生源变化等情况,动态管理并合理配置教师。进一步完善城乡教师交流机制,逐步实现城市与农村师资均衡配置。研究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教育人才扎根农村教育。
四是持续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联盟办学、集团化办学的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区域义务教育整体进步,共同发展。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在完善学校硬件设施的基础上,努力提升课堂育人、环境育人、文化育人的能力,不断增强学校办学软实力,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2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