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至26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海南省申报的4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市)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海南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查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组对4个区(市)进行了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31所,其中小学17所,初中1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6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1937份,回收有效问卷1937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组对4个区(市)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组对海南省4个区(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海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规定了学校设置与建设、装备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等五个方面的60项指标。督导组重点核查了学校规模、生均集中绿化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机比、生均图书册数、教师人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师生比、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新招聘教师学历合格率、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比例等10个主要指标。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海南省4个区(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2.义务教育学校如果80%及以上的三级指标合格,且核心指标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3项,即可认定该校为标准化学校。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4个区(市)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5至0.54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33至0.43之间(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海南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指标,进行了细化,共40项指标。核查结果:4个区(市)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5至95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表3 海南省4个区(市)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海南省对4个区(市)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93%以上。此次,我们也设计了问卷,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结果与海南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组还全面了解了4个区(市)教育工作情况,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组认为,4个区(市)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海南省高度重视,依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强化政府责任
一是政策支持到位。海南省颁布了实施《义务教育法》办法,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保障措施。二是组织领导到位。通过签订责任书,明确各级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任务。三是教育投入到位。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政策,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2010—2012年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年均增长21.3%,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速度,2012年全省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达到108.7亿元。四是教育督导到位。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纳入市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指标体系和评估规程,建立了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基础数据库,通过测算分析加强全程监测与指导。4个区(市)认真落实省级部署,分别制定了符合自身实际的均衡发展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洋浦经济开发区近5年来投资近4亿元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和师生生活条件。
(二)大力实施“六项工程”,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海南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将其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性工程,在布局调整的基础上,对照省定办学基本标准,大力实施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小学厕所工程、农村中小学生饮水工程和教育信息化工程等六项工程,抬高底部、缩小差距,重点改善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大大缩小了义务教育城乡差距。近3年来,海口市龙华区改造校舍11万平方米,实现了全区学校全覆盖,所有学校均建立了音乐室、美术室、心理咨询室和卫生室。文昌市全面更新与完善了义务教育学校的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琼海市118所中小学实现“校校通”,配置班班通设施628套,23个教学点实现数字化资源全覆盖。
(三)重点强化“三个举措”,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海南省始终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内容,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重点强化“三个举措”,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一是完善了教师补充和交流机制。海南省今年统一了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通过招聘特岗教师等方式,为农村中小学校补充了一大批紧缺学科教师。通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职务晋升等措施,推动县域内教师合理流动。二是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培训。近3年来,全省安排1.2亿元培训经费,组织实施“国培”、“省培”计划、农村中小学教师“千百十素质提升工程”、“双五百”人才工程等项目,共培训教师8.3万人次。三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从2012年开始启动了为期3年的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组织了师德巡回报告、师德专项整治以及“百名干部走基层,万名教师访万家”等系列活动,开展了各类优秀师德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广大教师的事业心、责任心不断增强。琼海市近3年来新招聘300多名中小学教师,安排280多名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安排430名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走教,每人每月发放300元补贴。洋浦经济开发区设立了教师流动奖励基金,鼓励教师到薄弱学校任教。2010年以来,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率达到12.6%。文昌市每年培训的教师、校长达到4600人次,参训率达96%。海口市龙华区实施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了一批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和知名校长。
(四)着力创新“两种模式”,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海南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模式,通过重组整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共同发展,共同提高,整体提升义务教育的办学水平和质量。一是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海南省以教育发展带动扶贫移民,在县城附近建设标准化学校,接收周边自然条件差、基础设施薄弱的贫困自然村和处于生态保护区的边远村的义务教育学生入学。这项工作从2008年实施以来,建成24所思源实验学校,改建、扩建14所学校,提供优质学位5万多个。目前,又全面启动了思源实验学校拓展项目,通过“思源托管”模式改造其周边的薄弱学校。这一模式的实施,解决了教育扶贫和生态保护问题,完成了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优化资源,使边远贫困地区和山区的孩子享受到了与城市孩子一样的优质教育资源。二是积极推广联盟办学、集团化办学。采取“委托管理”、“联盟校”、“一体化管理”、“结对子”等方式,实行区域内强校帮扶弱校,带动了一批薄弱学校的发展。同时,加大跨区域合作力度,充分发挥海口地区优质教育资源对省内其他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引进北京、天津、上海、武汉等教育发达地区的优质教育资源,对口支援海南义务教育发展。海口市龙华区加强了乡镇中心校对村级小学和教学点的统一管理,形成镇内学校整体发展的良好局面;以城区优质学校为依托,实行“一对一”、“一对多”结对子捆绑帮扶,把农村薄弱学校全部纳入帮扶对象。琼海市采取“联盟校”模式和“兼并校”模式,充分发挥了区域内优质学校的辐射引领作用,带动薄弱学校更好发展。洋浦经济开发区将3所学生人数在200人以下、位置偏僻的学校与附近办学规模大、师资力量雄厚、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的学校实行一体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小规模学校的办学水平。
(五)着力落实“四个解决”,实现教育公平惠民
海南省坚持教育公平的宗旨,高度关注特殊群体,着力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家庭贫困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近3年来,全省共妥善解决了24.3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全省“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87%,确保了农村留守儿童和贫困学生不失学。琼海市实施“共享蓝天行动计划”,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区孩子一样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洋浦经济开发区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实施了“架桥工程”,加强了家校联系,加大对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文昌市设立了冯平爱心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将残疾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海口市龙华区的学校设立了专门的心理咨询室,配备了专业的心理咨询教师,对需要特别关注学生给予心理辅导,确保了这些学生心理健康。
(六)突出抓好“四个推进”,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海南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突出抓好“四个推进”,不断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一是推进学校规范办学。全省认真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着力解决当前义务教育阶段存在的补课、择校、收费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大幅度提升。二是积极推进课程改革。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大力开发校本课程,逐步发展并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海南课改模式”,在教育部首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研究成果奖评选中获得14项大奖。三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德育工作,广泛开展学生体育艺术教育,探索实施特色办学。四是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海南省充分发挥地处热带亚热带的区位优势,围绕全新的办学理念和育人目标,建设独具品牌特色的绿色校园、生态校园,并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将育人要素溶入到学校的每一个角落,实现“环境育人、文化育人”。洋浦经济开发区科学整合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构建起多个课程系列,广泛开展学生兴趣小组活动,逐步实现“从基于升学的课程体系向基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体系”的转变。琼海市重视艺术教育工作,多次获得中央电视台电视舞蹈奖和全国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奖,全市先后有5所中小学校被评为“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文昌市重视学生体育工作,近3年来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均达到90%,文昌中学排球队19次获得全国中学生排球赛冠军,4次代表国家参加世界中学生排球赛。海口市龙华区各学校在绿化、美化、净化校园上狠下功夫,加强校园文化、班级文化、走廊文化、楼梯口文化等建设;充分挖掘地方和学校资源,开发经典诵读、书法、椰雕等一系列校本课程;开展果树栽培、蔬菜种植等综合实践活动,打造出“一校一品”或“一校多品”的办学特色。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4个区(市)在个别年份还未做到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三个增长”。对应义务教育学校资源优化与实施素质教育的需求,教育投入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
(二)部分学校办学条件仍存在薄弱环节。伴随城镇化进程而产生的人口流动趋势,对城区义务教育资源带来新的压力。4区(市)都有一些学校规模不符合要求,海口市龙华区、琼海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均有部分学校在校舍面积、绿化面积方面达不到要求,文昌市则是在教师办公用房、计算机数量上有部分学校未达标准。班额较大现象在城区学校仍不同程度存在。虽然各区(市)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国家标准,但琼海市、海口市龙华区在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海口市龙华区在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等单项指标上,校际差异较大。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海口市龙华区、琼海市、洋浦经济开发区均有部分学校教师数量不足。琼海市的高于规定学历教师在学校间分布不均。农村学校普遍缺乏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专业教师,部分校长、教师办学理念相对落后,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不高,影响了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发展。校长、教师交流制度还不够健全。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战略任务。建议海南省对照国家有关要求,总结4个区(市)的经验,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尚未达标县(市、区)存在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一)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有关教育经费投入政策落实到位,对于不同年份的经费缺口应及时补足。各级财政应持续加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投入力度,项目和资金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二)持续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对照有关办学标准,持续加大办学条件改善力度。研究查找薄弱环节,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到位。加强动态监测,积极应对学龄人口变化以及学生流动,提早制定学校布局调整和建设规划,认真加以实施。
(三)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和交流机制,优化结构,合理配置。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吸引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继续围绕课程改革和联盟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多形式、多渠道的教师培训体系,将地方文化、海洋文化全面融入地方课程和校长、教师培训内容,注重名优校长和骨干教师的培养,更新校长的办学理念,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持续提升均衡水平。对照《备忘录》规划以及省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下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任务还很艰巨。各级政府应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持续提高整体水平和均衡程度。完善督导评估制度,加强动态监测和复查,巩固成果,过程推动。把均衡配置资源和注重提高质量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优质发展。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海南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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