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至3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福建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福建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进行的。督导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23个申报县的材料进行了审核,其中2个县的差异系数没有达到要求,未能通过本次认定。
督导组分6个组对福建省的21个县进行了分路连片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152所,其中小学79所,初中6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检查中,督导组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78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8187份,回收有效问卷8180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组对21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组对福建省21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福建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体育运动用地、专用教室配备、实验教学仪器配备、体音美器材配备、计算机配备、生均图书册数、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师生比、开齐开足省颁课程等10项核心指标。督导组对福建省21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福建省21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2. 县域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要求,才具备申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资格。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21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30至0.62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24至0.48之间(详见表2)。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福建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加了16项指标,共33项指标。核查结果:21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9.8至96.5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表3 福建省21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汇总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福建省对21个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福建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组还对21个县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组认为,福建省21个县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福建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其作为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战略任务,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保障和推进力度,形成了“省级统筹、县域推进、改革创新、提升内涵”的良好格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一)依法履职,层层推进,落实均衡优先
福建省委、省政府优先规划部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早在2006年就提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奋斗目标,并逐步确定为基本公共服务重点工程。2011年与教育部签署备忘录后,省、市、县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逐级抓落实。教育、发改、财政、编制、人事等部门相互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工作。教育督导部门把“均衡发展”作为创建“教育强县”的“门槛”,形成了环环相扣、持续不断的递进式督导体系和有效机制;将“差异系数”和标准化学校核心指标的过程性监测数据,作为均衡配置学校资源的“温度计”,系统分析存在问题,科学制订整改方案,合理调配资金,有效缩小办学差距。今年9月教育部材料审核结果反馈后,省里先后组织两次专项督查,督促落实整改工作。21个县委、县政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里部署,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周密部署,强力推进,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抬高底部,夯实办学基础
福建省坚持“全省统筹、政策倾斜、重点保障”的原则,将标准化建设作为重点,加大投入,抬高底部,努力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三年来,全省各级投入学校建设和设备装备资金近200亿元,城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其中,省政府先后投入近6亿元,用于23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推进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安排2400万元,为农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配备信息技术设备和教学光盘。21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发生巨大变化;在去年通过省级评估后,又投入5.83亿元进行整改,取得新的成效。福州市鼓楼区近四年来投入13亿元,扩大校园面积117亩,新增校舍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新增学位11500个。福清市注重结合人口变化等因素,做好学校建设规划,预留教育用地,投入8.5亿元,新建扩建校舍48.5万平方米,新增学校用地662亩。福州市晋安区投入4.4亿元,新建小学11所,新建学校占总数的35%。厦门市集美区投入7.1亿元,新改扩建学校43所,新增11200多个学位。厦门市海沧区、三明市梅列区的图书、常规教学仪器、信息技术设备、运动场地统一按高标准配备。泉州市洛江区不盖办公楼,先建教学楼,预留或新建小学占地面积均在30亩以上。泉州市开发区和丰泽区、莆田市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实现多媒体班班通。罗源县政府安排资金,统一为寄宿生购置生活用品。
(三)完善机制,加强交流,优化师资配置
福建省长期重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将其作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中心任务。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和经济困难县补充农村学校教师资助计划,重点补充农村新教师;实施农村教师(校长)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教师培训;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用”,推进教师轮岗交流;统一城乡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建立农村教师补贴制度,改善教师待遇。全省每年平均补充5000名左右中小学教师,其中农村教师占60%,紧缺学科近50%。全省五年投入3亿元,完成全省10万名农村校长教师的全员培训。全省小学、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均超过99%,其中高于规定学历比例均达81%。21个县普遍建立“名师工作室”,培养学科带头人,教师队伍素质大幅度提高;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比例三年累计都能达到省定30%的要求;普遍实行地方性交通、生活补贴政策,提高边远山区、海岛教师收入水平,鼓励吸引教师到农村、边远学校任教。福清市近三年公开招考1300多名新教师全部安排到农村学校。泉州市泉港区通过转岗分流、招聘补充等措施,缓解“超编缺人”问题。福州市台江区和三明市三元区深层次推进教师轮岗交流,使薄弱学校得到优质教师资源。厦门市思明区实行名师“跨校带教”,建立师徒关系,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晋江市选派校长、教师到教育先进地区和名校专题研修、挂职锻炼,专门安排中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对特教教师倾斜补助。石狮市农村教师月平均工资比城区教师高600多元,聘任职务比例比城区教师高10%。
(四)创新管理,盘活资源,健全共享机制
福建省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推行多种形式的联盟办学、集团化办学,有效盘活存量,实现资源共享,缩小校际之间、城乡之间的办学差距。在全省推进“小片区”管理和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改革。在城区划定小片区,以优质校为龙头捆绑周边一般校,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在农村推行“委托管理”,以校际“联姻”方式将农村薄弱学校托管给城区优质校,实行“职责授权、资源统调、多元扶持、分年评估”。21个县结合实际,创设各具特色的模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整体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泉州市鲤城区新老城区“组团式”结对子,以强带弱。福州市鼓楼区着力打造学区共同体,成立25个名师团队送教支教,实行课程计划、教学进度、集体备课、质量检测、校本培训、教师教研六个统一,实现区域优质师资共享。莆田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百校帮百校”三年行动计划。厦门市建立优质教育资源全域均衡配置机制,通过办分校、附属校、合作校等形式建立了30个合作办学共同体;各区优质公办学校对农村薄弱学校和民办学校实施“委托管理”,双方学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大部分薄弱学校在办学条件改善、教育管理理念转变、规范学校管理、师资素质提升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特殊关爱,均等机会,促进教育公平
福建省高度关注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将其全面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全面实施随迁子女“两为主”政策、留守儿童幸福成长工程、特殊教育提升工程。2011年起,省政府投入25亿元资金,增加20万个学位,全省84万随迁子女的90%以上在公办学校就读。投入近2亿元,新建校舍15.5万平方米,完善教育和康复设备,推进特教学校标准化建设,构建起从学前到高中相互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21个县重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关爱网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成立留守儿童活动中心。开展“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结对帮扶活动,完善家校联系制度等,做到留守儿童“照顾有人、亲情有爱、学业有教、安全有保”。泉州各区(市)“零门槛”接收随迁子女入学,实现同城同待遇。罗源县、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漳州市常山开发区、湄洲岛等地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厦门市各区政府对就读民办校的随迁子女给予公用经费定额补助,并配备教学设备。泉州市丰泽区近两年为随迁子女免费组织了多次夏令营活动,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三明市梅列区和三元区为农村学校配齐“三房五室”,方便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厦门市海沧区为农村儿童开通校车专线,提供午餐补贴。晋江市和厦门市同安区等地均加大了特殊教育专项拨款力度,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高,教育、康复和生活设施完善。
(六)精细管理,丰富内涵,提升教育质量
福建教育部门长期坚持抓管理促效益、抓规范促质量、抓内涵促发展,实施中小学精细化管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21个县中小学校普遍建立了各负其责工作机制,加强对校园布局和环境卫生、校舍和各类场所、校园安全的管理,提高设施设备使用效率,创设整洁、有序、文明、平安校园,做到环境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阳光招生”,不办重点校和重点班,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的50%均衡分配到初中校;强化学校内涵建设,丰富学校文化建设,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提高学生的科学精神、艺术素养和健康体质。泉州市丰泽区、三明市梅列区中小学校管理精细,文化特色鲜明。湄洲岛中小学校校务管理全面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福州市鼓楼区聘任了100多名特约督学,开展随机督导,促进学校精细管理、规范办学。厦门市的素质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校本作业”,泉州市的“分层递进有效教学”,以及一批县域的“减负?高效课堂”教学改革都在省内外产生积极的影响。厦门市思明区的“生本教育”、福州市台江区的科技教育活动都颇有成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此次实地检查的21个县中,部分县个别年份存在“三个增长”不达标的现象,三明市梅列区、泉州市泉港区、湄洲岛近两年未达标。一些县目前的投入还不能很好地满足义务教育学校资源优化与实施素质教育的需求。
(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区学校建设仍然不能满足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需求,泉州市鲤城区和丰泽区、福州市鼓楼区、晋安区和台江区等城区学校存在校园面积小、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和生均体育运动用地不足、班额较大等问题。一些中小学校图书配置不足,可读性不强。虽然各县综合差异系数达到国家标准,但福州市晋安区和福清市、泉州市鲤城区和丰泽区、厦门市思明区等在中小学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或教学仪器设备值等单项指标上,校际差异较大;三明市三元区的小学生均教学与辅助用房面积校际差异较大。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因学生数量增长快,一些城区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配备不足,福州市鼓楼区、泉州市石狮市等城区一些中小学师生比达不到要求。农村学校仍存在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科学等专业教师不足问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能很好地满足课改需要。一些地方校长、教师交流制度还不够健全。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建议福建省对照国家有关要求,总结21个县的经验,针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其他尚未达标县存在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明确工作方案,扎实整改。
(一)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依法实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有关县对于不同年份的经费缺口应及时补足。各级财政应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引导侨资捐赠,坚持倾斜农村和倾斜薄弱,为进一步优化资源、推进区域义务教育向高水平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统筹规划,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有关各县应根据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继续坚持“抬高底部”的基本原则,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条件建设。地方政府应积极应对人口变动给教育带来的挑战,科学分析预测,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优先配套中小学校,加快人口密集区学校扩容步伐。同时通过联盟办学等方式,促进周边薄弱学校提升水平,有效缓解中心城区的入学压力。
(三)注重内涵,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中心城区和沿海人口集聚地要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解决在编教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各地要进一步落实省政府部署,以改善农村教师配置,提升整体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教师交流制度,逐步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提高素质教育实施水平。坚持“全员培训,打造名优”的指导思想,全面提升校长、教师管理水平和专业素质。
(四)总结经验,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对照备忘录和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下一步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各级政府应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目标责任意识,找准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继续注重发挥教育督导机制的推进和保障作用,建立过程督导、评估验收、复查整改的全程督导体系。把均衡配置资源与提高质量有机结合,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向更高水平、更大范围推进。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福建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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