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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
对山东省申报的38个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
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4-10-22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4年10月16日

  10月12日至16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东省申报的38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山东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山东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13个组对山东省的38个县(市、区)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227所,其中小学113所,初中7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2所,完全中学8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152个;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22880份,回收有效问卷22537份;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38个县(市、区)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山东省38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山东省结合2013年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提出的意见和本省实际,将办学基本标准由8项指标调整为10项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山东省38个县(市、区)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山东省3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doc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不要求每个单项指标均达标)。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38个县(市、区)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68至0.631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45至0.546之间(详见表2)。

  表2 山东省38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doc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山东省根据实际,在本省实施办法中增加了4项指标,共20项指标(山东省无国家指标中的“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故删除该项指标)。核查结果:3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均在86至99分之间,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详见表3)。

  表3 山东省38个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汇总表.doc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山东省对38个县(市、区)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设计了问卷,结合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山东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38个县(市、区)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山东省38个县(市、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山东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去年21个县(市、区)通过国家认定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此次接受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38个县(市、区)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责任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做法和经验。

  (一)健全保障体系,政府责任全面落实

  各县(市、区)坚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和实施了多项政策保障措施,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落实组织保障。各县(市、区)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政府统筹、部门参与、职能联动、分工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枣庄市峄城区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作为党政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济宁市兖州区连续三年把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作为政府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之一,实施了镇(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完成率考核。临朐县实施“领导包保抓落实、三轮督查促整改、工作简报当引领、标杆学校做示范”的四大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举措。

  二是落实财力保障。2011-2013年,38个县(市、区)投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费596亿元,年均增长14.7%,大部分县(市、区)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超过20%。潍坊市奎文区近三年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均达到24.8%以上。垦利县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仅有19所,近四年就投资16亿元,异地新建13所。安丘市仅2014年5月以来,乡镇政府投入教育资金就达1.4亿元。青岛市黄岛区针对外来务工子女就学需求增加等形势,计划用两年时间投资20.17亿元,新建20所义务教育学校。目前,已开工建设7所学校。

  三是落实督导保障。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广覆盖”的工作思路,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督导检查,督促有关县(市、区)追补欠拨的教育经费31.5亿元。

  (二)推进城乡统筹,办学条件全面升级

  各县(市、区)不断加大城乡教育发展统筹力度,以学校标准化建设为重点,以扶持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为突破口,优化布局,改善条件,缩小了城乡和学校之间的办学差距。

  一是学校建设力度大。2011年以来,新泰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40余所,青岛市城阳区新建改扩建学校27所,淄博市张店区新建改扩建学校22所,莱芜市莱城区新建改扩建学校15所,济南市历城区新建义务教育学校6所。济宁市任城区组织实施了30个教育重点项目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胶州市建成了六大教育中心。平阴县除教学点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运动场均实现了塑胶化。

  二是仪器设备配置新。青州市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配备近400万元的教学仪器和整体实验室。青岛市黄岛区实施农村中小学图书配套工程,配备图书100万册。龙口市为所有学校配齐教学仪器设备,建设标准化实验室57个。淄博市淄川区拨付专项资金810万元用于教学仪器购置,并针对各学校仪器配备投入情况进行奖补。潍坊市寒亭区2012年投入1100余万元,购置音体美器材2万余件。

  三是教育信息化程度高。临沭县打造县级基础教育云平台,完成了中小学网络升级改造和数字资源全覆盖,实现了宽带网络“校校通”。济南市历城区建立了区教育资源库、备课系统、网络教研平台,全区的图书管理、功能室管理、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学、多媒体应用实现了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安丘市农村学校班班配备多媒体、城区学校班班配备电子白板,建成了覆盖全市各类学校的数字教育专网、教育城域网云数据网络中心和网络视频教学平台。招远市完成了以短焦投影机和触摸式电子白板为主的“班班通”工程。东营市河口区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配备了高标准录播教室和视频会议室,并通过教育信息网实现了资源共享。烟台市福山区将全区所有班级的电子白板升级为电视一体机,并为每个镇(街)建设一个自动录播教室。

  (三)坚持机制创新,教师结构全面优化

  各县(市、区)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环节,积极创新教师补充、培训、交流、激励机制,促进了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

  一是优结构。各县(市、区)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有计划地补充农村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优秀骨干教师,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即墨市、临沭县、枣庄市市中区近三年分别招聘新教师925名、513名、416名,涵盖音体美、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全部充实到农村和相对薄弱学校任教。

  二是强培训。济南市天桥区实施“名教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名管理者、名教研员”的“五名”工程,2012年以来,投入经费3000余万元,培训近万人次。胶州市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50万元,设立“教师专业发展专项资金”。淄博市张店区启动“卓越校长锻造”“草根教育家成长”“百位教育名家进校园”等6大项目为主体的教育名城建设支撑工程。临朐县重视教师国际交流,仅2013年就有10名优秀校长、骨干教师赴国外学习。

  三是促流动。胶州市每年设立360万元支教挂职专项资金,引领200名城区名师到农村支教、220名农村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东营市河口区给每位交流教师按每月700元标准给予补贴。东营市东营区为每位交流教师每月发放500元交通补贴。济南市长清区规定凡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满6年的教师,原则上进行交流,2014年交流人数300名,交流比例达14%。

  四是重激励。烟台市牟平区从2014年开始,为在7个乡镇工作的所有教职工发放补贴,人均收入增加4000元。长岛县作为山东唯一的海岛县,自2014年1月起,县政府每月为乡镇教师多发150元津补贴,以后每多工作一年,每月增加15元,有效稳定了海岛教师队伍。青岛市黄岛区投入866万元,为农村教师开通班车。青岛市城阳区每年投入150万元,设立偏远学校教师专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偏远学校教师每人每月发放350元补贴。淄博市淄川区实施校长目标考核管理,科学制定三年任期目标,组织专家评定目标难度系数,根据目标达成度进行考核。

  (四)注重内外兼修,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各县(市、区)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以学校内涵建设为手段,以课程改革为载体,以学校特色发展为目标,建好第一、第二、第三课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

  一是深化教学方法改革,建设高效的“第一课堂”。邹城市“三环节”模式,安丘市“五三”模式,蓬莱市“以生为本、学案导学、小组合作、分层学习”模式,青州市“1248”课堂教学策略,临沂市罗庄区“自能高效课堂”建设,济南市历城区“个性化思维建构”教学模式,新泰市“五步一体”作文教学法等,都大大提高了课堂效能。

  二是打造特色校园文化,开辟丰富的“第二课堂”。烟台市牟平区将传统节日教育纳入学校课程,提升了学生的道德素养。桓台县结合“书香桓台”建设,实施“国学经典诵读工程”,积极推进国学教育进课堂。博兴县的吕剧教育、潍坊市奎文区的手球运动都有声有色,成为社会认可的特色品牌。

  三是开发校外教育资源,形成多彩的“第三课堂”。蓬莱市建成8个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基地,每学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综合实践体验活动,仅2013年就有15000余人次。桓台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建立了乡村少年宫,活动内容包括7大类80余个项目,在校生参与率100%。即墨市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60处,开展写字、艺术、实践等特色活动40余项。济南市天桥区投入600万元,建成中小学社会情感学习指导中心,配备56名专兼职教师,面向全区师生、家长提供咨询和服务。

  (五)力促教育公平,关爱体系全面覆盖

  各县(市、区)坚持以人为本、以校为本,面向全体学生和所有学校,切实解决特殊困难,扶持薄弱学校,奉献特别关爱,让所有学生享受到爱的阳光雨露,让所有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一是特殊群体特别照顾。济南市天桥区引入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联合实施的“爱生学校”项目,开展“爱生学校”创建活动,让教师蹲下身来为学生提供最贴心的服务,让教育的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爱的味道。济南市长清区开展“千名教育干部帮扶千名贫困学童,千名优秀教师呵护千名留守儿童”的“双千行动”,通过捐助、家访、电话交流等多种形式结对帮扶受助对象。临沂市罗庄区符合条件的11902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就近入学。临沂市兰山区每个乡镇建有“留守儿童爱心家园”,各校设立了留守儿童活动室、心理咨询室,让留守儿童“学有所教、困有所助、爱有所依、托有所管”。枣庄市市中区投资1700万元,新建一所省级标准的特教中心,“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6%以上。

  二是特殊困难特别解决。邹平县实施“平安校车”工程,从2012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2100万元,为2万余名小学生免费提供乘车服务。招远市、平阴县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补贴”的思路,运行标准校车,实现了农村小学标准校车全覆盖。平阴县校校建成独立食堂,让1.6万余名学生中午吃上热饭、热菜,实现了农村学生在校免费洗衣、洗澡。东营市河口区实施春苗营养厨房建设,全区所有农村中小学食堂餐厅全部拆除重建,高标准配备了各种功能用房和设施设备。烟台市福山区每年投入1240万元,对所有农村初中学生实行免费午餐、免费接送、免费校服、免费寄宿和困难生补助的“四免一补”政策,并为全区义务教育所有学生免费发放两套学生装。东营市东营区将取暖费由区、镇财政承担,将校方责任险、健康体检费等纳入区财政预算,实现了学生平安政府买单。烟台市牟平区实行爱心营养工程,自2008年起,每年投入100余万元,每天早晨为每名农村寄宿学生免费发放一枚熟鸡蛋。济宁市兖州区将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向“两头”延伸,免除了高中和幼儿园的学费,实现了15年免费教育。

  三是薄弱学校特别帮扶。济南市天桥区扎实推进“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15所城区优质小学一对一直管全区农村小学,实现了优质资源共享。龙口市、邹城市、潍坊市寒亭区打造以城区优质学校为核心、辐射农村学校的“学校发展共同体”,通过“1+X”合作模式,使学校发展变“单干”为“联动”,促进了城乡学校共同发展。滨州市滨城区将“城乡教研联合体”升格为学校教育联盟,构建了“城乡互动、优势互补、捆绑互促”的发展格局。济南市长清区实行名校直管、托管、帮扶新校和乡校的形式,为薄弱学校注入全新活力。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淄博市张店区、枣庄市峄城区、烟台市牟平区、济宁市任城区、临沂市罗庄区、博兴县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足;济南市天桥区、招远市、蓬莱市、莱芜市莱城区、安丘市体育运动场地不足;青岛市城阳区、胶州市部分中小学专用教室、公共教学用房面积不足。

  二是部分学校存在教师学科、年龄结构不合理现象。济南市历城区、平阴县、青岛市黄岛区、淄博市淄川区、桓台县、东营市河口区、垦利县、烟台市福山区、龙口市、长岛县、青州市、临朐县教师年龄结构和学科结构不合理,音、体、美、信息技术等专任教师短缺。济南市长清区、潍坊市寒亭区、临沭县未按国家要求实施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制度。

  三是部分城镇学校存在班额过大问题。枣庄市市中区、东营市东营区、潍坊市奎文区、济宁市兖州区、邹城市、临沂市兰山区、滨州市滨城区、邹平县城区学校不同程度存在班额过大现象。即墨市、新泰市存在超大规模学校。

  四、督导意见

  一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此次受检县中有部分县(市、区)近年未能全面实现“三个增长”,通过督导检查,尽管已基本补齐,但尚缺乏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各县(市、区)在年初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时,要充分考虑教育事业需求,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两项教育附加”的征收力度,确保“两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及时拨付,全部用于教育;落实从土地出让金收益和彩票公益金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的政策,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治理薄弱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尽快消除相对薄弱环节。各县(市、区)要紧紧抓住“全面改薄”的历史机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每所学校的校舍、实验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音体美器材等进行标准化配备,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项指标都尽快达到省级标准。要关注城镇化发展和人口变动对义务教育的影响,认真做好新一轮城乡规划和布局调整,加快中心城区教育资源扩容步伐,有效缓解中心城区的入学压力,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

  三是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不断提高教师素质。各县(市、区)要加强教师编制动态管理,通过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统筹城乡教师配置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丰富教师培训手段和方式,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提升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的整体素质,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不断提升均衡水平。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机制,实现在发展中均衡、在均衡中发展。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对已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县(市、区)做好动态监测,加强问题整改,巩固均衡成果,提高均衡水平;对还未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县(市、区)要加强督查,查缺补漏,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确定的目标。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山东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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