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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和学校品质提升工作

2015-11-26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工作,交流推广学校品质提升典型经验,2015年11月26日,教育部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暨学校品质提升经验交流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各实验区、提升学校品质项目各试点地区及所在省份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指出,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提升学校品质,是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均衡发展、提升治理能力、规范办学行为的需要。实验区和试点运行一年来,取得了积极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全面深化基础教育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会议强调,各地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对实验、试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深化实验、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加大经费投入、大力开展宣传,务求实验、试点工作在政策上实现有效突破,在制度上实现持续创新。要在坚持整体推进的同时突出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加快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章程,不断提升教育治理水平。要做好实验、试点工作的全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模式。

  会上,安徽省合肥市、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泰州市、甘肃省兰州市、山西省孝义市、四川省蒲江县介绍了本地区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提升学校品质方面开展的有关工作。与会代表分组观摩了合肥市42中、46中、逍遥津小学、南门小学、金葡萄小学、合肥师范附小等6所中小学校,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验和学校品质提升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

  据悉,《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于2014年8月颁布,从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个方面详细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内容。随后,教育部确定了8个管理标准实验区和3个学校品质提升试点地区,实验时间为2014年至2016年。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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