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江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情况汇报

2009-10-26收藏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  唐  建

  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全局作出的战略决策,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校舍安全工程自启动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校安办的指导和帮助下,省校安办统筹协调,各部门通力协作,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富有成效地推进。

  一、江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开展情况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工程

  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启动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实施。省政府下发了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意见,建立了以分管省长和秘书长为组长、副组长的省级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了我省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程实施的步骤、具体要求及工作重点。8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再次发出传真电报,要求各地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推进工程实施进度。省主要领导、何权副省长和曹卫星副省长多次就校舍安全工程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扎实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快工作进程,确保完成任务。

  (二)省校安办在全国校安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按照“一个统一、三个统筹、一个健全”的总体要求,夯实工程实施基础,扎实推进我省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

  1.统一组织校舍安全排查鉴定。

  (1)统一组织培训。省校安办将培训工作作为排查鉴定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扎实抓好,组织专家统一编印了培训教材,先后三次进行省级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省级培训超过1000人次。

  (2)成立省级专家委员会,加强对全省校舍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统一指导。省校安办组织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设计施工单位和管理部门43名专家,组成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省级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的技术指导作用。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专家委员会已召开两次会议,商讨校舍排查鉴定的技术路线和指导性意见。

  (3)指导各地统一规范排查鉴定和抗震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贯彻<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技术指南>的意见》;组织对《江苏省建筑抗震加固工程预算定额》进行修编;统一甄选技术培训机构;统一公布抗震鉴定机构;统一制定《江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鉴定报告书》;统一调度技术力量,对技术力量薄弱的地区给予人员和技术支持。

  (4)指导各地统一校舍排查鉴定费用。省校安办印发《关于批转江苏省勘察设计协会抗震防灾分会〈关于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抗震鉴定收费标准指导性意见的建议〉的通知》,规范全省抗震鉴定收费,收费最低标准为1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0元/平方米,体现了合理、节约的原则,有效地保障了校舍抗震鉴定工作顺利进行,节约了工程实施成本。

  2.统筹落实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省政府明确,省财政根据工程资金落实情况和实施的实绩,对经济薄弱地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适当补助,目前以落实省级专项资金3.19亿元。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减免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收费的通知》,出台校舍安全工程税费减免有关政策。明确对土地复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建筑工程抗震设计审查费、设备中标服务费等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免收;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城建档案资料综合服务收费、环境影响咨询收费等17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有标准的减半征收,有浮动幅度的执行下限,无标准的,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予以减免或免收。同时要求各地有权部门制定的涉及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未列入以上各项的,由各地在贯彻过程中,提出相关的优惠减免政策。收费减免优惠范围覆盖全省所有中小学。

  3.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分类指导,扎实推进。为加快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全省总的进度要求,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结合城乡建设规划、中小学布局调整及正在实施的农村留守儿童食宿条件改善工程,统筹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实施倒计时管理,着力抓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高烈度区校舍安全改造,符合条件工程项目尽早开工,加快推进工程实施,确保完成我省今年工作任务。

  4.统筹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协调各成员单位制定本部门关于工程实施的指导性意见。省校安办积极与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省建设厅、省地震局、省公安厅(消防局)、省水利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等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均下发了本部门指导性意见。

  5.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省校安办建立了自上而下、由省到县的信息采集、月报报送及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责任到人;同时加强工程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制度,开通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题网站。目前,已编发《信息专报》1期,《工作简报》16期,在《江苏教育报》、厅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发表新闻稿件4篇,较好地促进了面上的工作。

  二、目前总体进展情况

  1.已完成排查任务和三分之二鉴定工作。

  据统计,我省现有中小学校数8140所,现有单体校舍建筑物数77793栋,校舍总建筑面积7563平方米。截止到10月18日,全省中小学已完成排查工作,排查校舍面积达7500多万平方米。鉴定校舍面积近5000万平方米,约占校舍总面积的66%左右,预计到本月底,鉴定工作经过努力和攻坚,可以基本完成。

  2.累计开工面积达356万平方米,占规划改造总面积的8%左右。

  已开工学校数达900多所,开工单体建筑物数近1600栋,开工建筑面积356万平方米,竣工校舍面积57.7万平方米。

  3.累计落实资金42.06亿元。

  其中落实省级财政专项经费3.19亿,市级财政专项经费6.08亿,县级专项经费24.30亿,其他专项经费8.49亿。累计支出18.12亿元。

  4.全力加快排查鉴定和开工进度。

  根据全国校安办视频调度会通报的8月底的情况,我省在鉴定工作及工程项目开工的整体进度方面,相对其他省份,有的走在前面,有的处于稍为靠后的位置。8月底,我省校舍排查面积占全省校舍总面积80.6%,已鉴定面积占全省校舍总面积的14.9%,开工面积占规划总面积的2.4%。经过努力,目前,我省已全面完成校舍排查工作,已鉴定面积达全省校舍总面积66%,开工面积占规划总面积的8%。

  根据全国校安办通报的8月份各省进度情况,江苏有些数据是靠前的,有个别数据稍后一点。对于靠后的指标,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主要是因为我省校舍面积总量大,虽然鉴定校舍面积、开工建设面积绝对量是大的,但作为分母的全省校舍面积总量在全国是比较大的,因而比例显得小一点。由于前期工作扎实,加上10月份以来的冲刺攻坚,我们有信心按照“路线图”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今年既定的工作任务。

  5.研究、推广抗震、隔震加固等新技术。

  目前我省建设和防震抗震部门正在组织东南大学等单位和专家,就校舍加固改造抗震、隔震的新技术应用,开展试点,并一点带面,从而提高效率,加快工作进度,降低工程成本。

  6.认真编制全省三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

  目前,我省已组织人员着手编制三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初步方案接近完成。下一步将征求相关部门和市、县意见,力求做到既有前瞻性,又有操作性。

  7.认真落实校舍安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按照全国的统一要求,省级数据中心需配置80~120平方米的中心机房,配备12~20人的专职人员,并购置若干服务器设备,配套相应的支持网络。我省教育网络中心现有100平方米的中心机房,专业技术人员10人。目前,我省省级数据中心依托现有的条件,已完成初步方案。下一步将加强人员配备、硬件装备,落实专项工作经费,确保12月31日前全部到位,明年1月1日与全国正式联网运行。

  8.认真做好校舍安全工程纸质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按照《全国中小学校舍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9月初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纸质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培训。目前,各地按照要求,正在积极地组织校舍安全档案归档和档案室建设工作。下一步,省校安办将组织省级督查组专项督查落实情况。

  三、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工程实施以来,我省校舍安全工程始终保持稳步有序推进,工作实实在在,不含任何水份。从现在起到年底的这段时间,是完成今年工作任务目标的关键时间。下一阶段,我省将进一步加快校舍安全工程进度,克服困难,创造条件,确保2009年工程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省级统筹力度。

  省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各市领导小组组长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提高责任层次,进一步明确责任,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强力推进校舍安全工程的实施。

  (二)省政府将组织省级督查。

  计划于10月中下旬将从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省级专家委员会抽调人员和专家组成省级督查组,赴各地督促指导工程推进情况。强力推进工程实施整体进度,尤其重点推进校舍排查鉴定工作,督促进展较慢的市县加快鉴定工作进度,确保10月底基本完成全省中小学校舍鉴定工作。

  (三)制订完善全省三年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

  在全面完成排查鉴定、摸清底数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省三年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各地制定逐栋校舍加固改造方案,全面开展项目加固、改造和新建工程等工作。加大督促力度,指导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将列入规划、具备实施条件的工程项目尽快开工,狠抓落实,确保今年完成总工程量30%的任务。

  (四)充分发挥省级专家委员会的技术指导作用。

  派出省级专家深入现场,靠前指导,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高烈度区以及技术薄弱地区重点给予技术支持。

  (五)建立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市包干督查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工作督查力度。

  建立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市包干督查制度,制定相应督查办法,创新工作方法,采取明查、飞行突击检查、重大事项督办等办法,督促各地加快开展工作。

  (六)建立工程进度全省通报制度。

  建立工程进度全省通报制度,强化工程的政府主导责任,相关通报情况送达各地政府主要领导,提升各级领导对工程的重视程度和责任感。

  (七)筹措落实工程经费。

  进一步筹措省级专项资金,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制定《江苏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省级“以奖代补”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办法》,制定指导地方筹措工程经费、工程实施的指导性意见,督促各市、县逐级落实工程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八)加强校舍安全工程信息和宣传报道工作。

  全面准确地宣传党和政府建设安全校舍、保障中小学师生安全的重大举措,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宣传和及时推广我省各地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增强工程的公开、公正、透明性,营造工程实施的良好氛围,努力把校舍安全工程建成阳光工程,党和政府、全省人民放心工程。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