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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 构建新时代上海学校美育体系

2021-04-28 来源:督导局收藏

  一、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学校美育工作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管理协调,建立健全学校美育管理联动机制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教育、宣传文化、财政、人社等部门以“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为使命要求,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理念深化融合、强化协同,形成跨部门合力,不断完善文教结合机制,组织实施文教结合工作行动计划。

  成立上海市艺术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艺术教育协会。艺教委下设高校工作组、中小学工作组以及校外工作组,凝聚力量,精准对接,推进美育工作向纵深全面发展。在市教委及市艺教委领导和指导下,各区教育局普遍重视学校美育工作,基本建立了区级学校美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相继成立了区艺教委、中职艺教委等机构,各高校设立相应的艺教中心或艺教委,形成了“市、区、校”联动机制。

  为保障学校贯彻落实美育方针政策和相关课程实践的基础质量,每所学校均设置一名由本校优秀音乐、美术教师担任的“艺术总辅导员”专业岗位,并设置了岗位责任制度、业务培训制度和辅导员例会制度。通过制度建设、机制保障,不断提升学校“艺术总辅导员”的业务水平。每所学校还设有专门的音乐、美术或艺术领域的教研组,部分学校还在中层岗位上设置分管艺术教育的教导主任等职务。

  (二)探索建立学校美育督导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体系

  成立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评估中心,进一步完善学校艺术教育的评价督导制度,积极探索建立“过程性+终结性”相结合的学生艺术素养评价机制。初步建成全市学校美育综合管理平台,建立市教委统筹、区教育局主管、学校自评的三级艺术测评管理体系。全面实施学校艺术教育自评和年报报送制度。市教委将学校美育工作的开展及其成效作为考核学校和对教师进行奖励的重要指标;将学校艺术发展自评和年报、艺术素质测评执行情况纳入对区教育局和高校的年度考核。

  (三)健全学生美育评价和信息报送制度

  为适应上海深化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需要,将艺术(音乐、美术)纳入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将艺术实践活动纳入初中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制定艺术素养相关信息报送办法,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确认制度、信誉等级制度、公示和举报投诉制度。

  (四)组织实施“一条龙”项目布局

  为促进学校艺术工作均衡有序发展,提升育人效益,不断强化中小学艺术特色,根据国家有关规划和国家级以上大型赛事、展演活动等项目设置,结合上海实际,市教委加强艺术项目统筹布局,组织各区实施艺术“一条龙”项目,其中,中西器乐(含管乐、弦乐)、合唱、舞蹈、戏剧(含戏曲、影视、朗诵)及美术(含书画、篆刻、设计)等5个项目为各区必选的布局项目,在此基础上,在具有育人效应的非遗、中华传统及海派文化等项目中选择若干个进行布局。总体上,各区形成以5个重点项目为主,若干个推进项目为辅的“5+X”学校艺术项目布局结构。

  按照青少年身心成长规律和艺术教育规律,加强不同学段学校间艺术项目布局统筹,由1所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阶段学校按照项目与至少2—3所初中、4—6所小学共同组成一个基本的学校艺术项目“一条龙”布局单位。在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场地设施、科研及评价等方面形成相关项目的高品质、系统性供给,促进实现各学段间培养的有序衔接。充分发挥“一条龙”高中阶段学校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充分依托课程教学、艺术实践、艺术展演等载体,培养和激发学生的艺术爱好和兴趣。加强艺术骨干学生管理和培养,实行注册管理制度,将艺术骨干学生参加日常艺术实践及艺术展演等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体系。

  二、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搭建高水平艺术实践平台

  (一)落实美育课程教学要求,构架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的美育课程体系

  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按照美育课程要求和课程标准,抓牢课堂阵地,开齐开足艺术课程并建立学校艺术教育特色课程。幼儿园设置了美育活动课程;中小学设置了美育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职业院校设置了与职业教育专业和学生特点相关的拓展课程。将艺术(音乐、美术)纳入初中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以学生平时表现为依据,综合评定合格性考试成绩。普通高校开设了以音乐、影视、美术为主的公共艺术课程并实行学分制管理,每位学生须修满学校规定的公共艺术课程学分方能毕业,部分高校将学生参加艺术社团活动作为“艺术实践”课程纳入学分系统。

  为保证中小学音乐、美术课程教学质量,市教委教研室编制了上海市小学各学科(含音乐、美术学科)教学基本要求、中小学各学科单元教学设计指南等,以教学指导纲要的方式,引导教师保质保量地实施国家课程。在日常教研活动与调研工作中,要求各学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教师积极探索学科育人的方式方法,归纳提炼相关经验,并运用各种渠道加以推广。

  (二)推进艺术课程改革,上好艺术课程

  为改变原有艺术课程单一、乏味的问题,市教委整合上海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上海师范大学谢晋影视艺术学院、上海戏剧学院戏文系、舞蹈学校等专业院团和专业院校资源对舞蹈、戏剧、戏曲、影视4门学科进行课程改革。各项目组分别研制教材初稿,并赴试点学校进行试点教学,通过边实践边修改的方式,不断打磨教材样稿,完成了具有上海特色和亮点的复合型艺术教材(小学、初中、高中版),并制作了配套的课件和视频。

  以“小学舞蹈课程、高中戏剧课程”为试点,推进中小学艺术课程改革探究与实验、提高学生的审美修养,激发创新精神,培养合作意识。在全市推广“舞向未来”教育模式,通过大师培训、教育工作坊、教育论坛等形式,探讨舞蹈课程的育人价值;在全市设立18个高中戏剧试点学校,通过师资培训、艺术拓展课程策划及授课、学生社团活动指导、演出进中学等方式支持中学戏剧艺术教育。

  推进中华艺术宫、当代艺术馆、崇明美术馆、徐汇艺术馆、刘海粟美术馆、上海海派连环画中心、陆俨少艺术院、上海梅尔尼科夫美术馆等艺术场馆与教育部门联手制定年度现场教学计划,利用艺术场馆的艺术教育资源,根据美术普及教育、美术特色学科建设等工作重点,研发编写适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资源包,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教学活动,并与学校艺术类课程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内容衔接,搭建覆盖更广泛、活动更生动的艺术场馆现场教学平台,推动艺术场馆青少年教育水平的提升。

  (三)统筹区域资源,搭建高水平青少年艺术实践平台

  上海市教委制定了学校美育工作发展规划,积极统筹区域美育资源,开展美育教研、策划各类美育活动。教育部门积极与有关优质文化团体合作,协同开展课程共建、活动共建、经验分享,以点带面,实施面向人人的艺术教育。常态化开展节庆文化艺术活动和艺术校园行活动,扩大受众面。加强市级和“五大”学生艺术团及联盟等高水平艺术团建设、实施盟主轮流制,完善管理机制,形成品牌。通过设立中小学文化名师工作室、教育部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地和全国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学校,开展课程建设、传统文化展示活动、传统文化数据采集等展示活动,降低学生接触传统艺术门槛,推动中华优秀文化传承与现代教育融合创新发展。

  三、优化美育工作人才队伍

  (一)抓紧美育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打造专兼职结合艺术师资队伍

  抓紧美育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采取有力措施配齐艺术教师,有效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开展美育课程和活动的需求。大力引进兼职教师,成立高校美育教师联盟,构建了金字塔型的美育艺术教师的梯队。

  文教联手推进艺术教师队伍建设,鼓励艺术院团专家和社会艺术教育人士到中小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与人事部门协商,在社会上招募知名专家、演员等专业人士,通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

  (二)推进艺术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提升美育工作人才队伍水平

  推进艺术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开展艺术教师的培训,完善艺术新教师上岗及职后培训机制。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美育工作的全过程,提高艺术教师在课程教学中“立德树人”的意识,强化学科育人的使命担当;加强学科专业与跨学科通识培训、岗位职务培训,邀请国内外专家举办大师班,整合专业院团和专业院校资源开展艺术师资专业提高培训、举办中小学校长艺术研修班、学校艺术总辅导员培训班,组织骨干教师进行国内外交流学习,积极与优质社会机构合作,开展艺术教师的“教学能力展评”“专业技能展演”“论文案例评选”等活动,提高艺术教师的学科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提高艺术管理人员管理水平;通过开展艺术教师课改研究与实践成果评选交流活动,提高教师课堂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拓宽教师的学术视野;增进跨区域学术交流,推动课改经验与成果共享。实现了美育工作队伍规模迅速增加、结构日趋合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实施“绿色指标”升级版,探索美育评价改革

  (一)实施“绿色指标”升级版

  为解决长期以来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单一、技术落后、过分强调甄别选拔功能的问题,上海研制发布了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绿色指标(以下简称“绿色指标”),开展中小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研究与实践。根据教育改革新的要求,不断完善“绿色指标”,从关注全面发展到关注终身发展、从关注平等的教育到关注适合的教育、从关注“双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到关注关键能力、从关注学校教育管理到关注学校专业领导,对原有“绿色指标”进行修订完善,形成“绿色指标”升级版,增加学生艺术素养测评(包括“感知与判断”“理解与分析”“运用与表现”)等方面的调查。。

  (二)以五个实验区为重点,探索艺术素质测评实施路径

  以黄浦、普陀、金山、奉贤、崇明五个“全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为重点,探索全市艺术素质测评改革的新路径。各区组建艺术教育测评小组,由各区分管艺术教育领导直接管理,区教育局、教育学院、青少年活动中心统筹并具体实施艺术教育测评工作。以上海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评估中心为抓手,加强与外省市的艺术教育测评工作的调研和交流,组织开展专家研讨会,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艺术素质测评、艺术教育等文件要求,研究适合本市学生艺术发展水平的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和艺术素质测评管理办法,在部分试点区进行实验性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和学生艺术素质成长档案记录工作,及时总结实验经验,逐步扩大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范围,建立基于大数据的艺术素养综合评价体系,将评价结果纳入初中生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作为自主招生参考依据。

  五、深化美育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学校美育体系

  近年来上海市学校美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专业型美育师资欠缺、美育师资成长晋升通道不畅、社会支持学生艺术实践活动力度不足等问题。“十四五”期间上海将继续深化美育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全面深化美育课程、美育师资、美育环境建设,推动管理机制和评价体系更加科学高效,全面提升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通过构筑和建设“美育课程精品工程”“美育师资优质工程”“美育环境评优工程”“大中小学美育一条龙工程”四大工程,充分激发学校美育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形成中小学优质均衡化、高校全面通识化、专业教育精品化、师范教育特色化、大中小学高度一体化的具有社会主义国际大城市水平的上海现代化学校美育体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体卫艺科处)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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