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制度保障。印发《大连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各地区要依托街道和社区网格化工作体系,开展所在区域校外培训机构的巡查排查工作,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告知相关部门。
二是压实属地责任。各地区贯彻落实“双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构建本地区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抓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照国家、省、市专项督查要求,对网格点位负责人进行检查内容培训。各网格点位负责人发现问题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收集、整理上报情况后,协调同级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9月30日起至年底前,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构建街道、社区、网格员三级网格化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重点实施网格化巡查,整治无证办学“黑窝点” “地上”转“地下”、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 “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建立问题台账,及时上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四是建立监督机制。成立4个市级专项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调阅档案、实地督查、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各区市县(先导区)网格化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检查,对网格化治理开展不到位、网格员未履行巡查上报职责或隐瞒不报的,进行约谈、跟踪整改,情节严重的,由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突出示范引领。将开展网格化巡查治理工作情况较好地区形成的工作经验,及时通过工作简报的形式向全市各地区推广,助推全市网格化治理同步发力。
六是探索实行“双网格”治理。部分地区结合实际,在社区网格员日常排查的基础上,探索出将校外培训机构划片,由属地中小学校党员干部蹲点包干的“双网格”治理路径,让校外培训机构与属地中小学对应,使网格化监管深入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神经末梢”。
七是试点构建“三级”督查校内网格化监督体系。试点构建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组建视导组、基层学校校长组建暗访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三级”督查网格化监管体系,分片包干、直达基层学校,采取全员视导、校园巡查、“推门听课”等多种方式,动态掌握“双减”推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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