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双减”政策要求,在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面,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系统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下好压减机构“先手棋”。坚持把注销作为压减工作的首选之策,组织全省对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逐个摸排、逐个与举办者对接沟通,大力引导其主动转型。定期公布已注销培训机构名称及办学许可证号,强化良性退出的舆论导向。对于符合办学条件且继续正常办学的培训机构,引导和支持其转型为非学科类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培训机构,明确继续由教育部门换发短期(一年以内)办学许可证,确保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管理前后衔接平稳过渡。截至12月1日,全省义务教育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100%,其中注销1家,转型1家;线下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66.1%,其中注销1193家,转型2546家。
二是开辟“营改非”快车道。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营改非”工作,省教育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在法治框架下简化办理流程、压减办理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全省规定11月16日作为义务教育学科类培训机构申请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截止时间,逾期未申请则予以注销。对于申请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教育部门在收到名称预审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换发办学许可证,民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为其同步并行办理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和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民政部门在收齐登记申请材料之后,于7个工作日内办完审批登记;市场监管和税务部门对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培训机构按规定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注销登记公示时间不超过20天。目前全省“营改非”工作进展顺利。
三是打好风险防控“组合拳”。建立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教育、政法、网信、公安、信访五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定期联合研判形势,通过省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及时发布校外培训风险提示。完善应急预案,制定校外培训风险清单、防范化解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中劳动用工风险工作方案和校外培训机构非正常关闭处置工作流程。建立三级风险评估管控台账,发现培训机构出现非正常停业等苗头性倾向,立即介入核查;发现“爆雷”“冒烟”机构,由教育、政法、网信、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组建工作小组迅速进行处置。加强源头防范,全省各县市区均已建成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平台,正在营业的培训机构中,92.11%的机构已纳入资金监管。
四是织密校外培训监管网。构建常态化治理格局,将整治校外违规培训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依托乡镇、街道和社区网格化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校外培训治理体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省市县三级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委托第三方在节假日开展巡查暗访。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全省在9月10日至10月15日开展集中整治,关停取缔违规培训机构300多家,清理拆除校外培训广告679块(条),立案查处虚假广告 42 起,罚款3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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