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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以“信用评价”为抓手 探索构建校外培训监管新机制

2023-03-02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山东省近日出台《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指导标准(试行)》,通过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校外培训日常监管路径,探索构建校外培训监管新机制。

  一是科学设置评价项目,明确信用评价总体指导标准。按照校外培训机构日常办学行为所涉及各类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共设置了包括党的建设、办学资质、培训内容、从业人员、培训时间、培训收费、培训广告、预收费监管、运营管理、安全管理等10 个一级指标,66 个二级指标,各地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量化的三级指标和奖励性指标。该标准的出台为各地市制定适宜的信用评价方案提供了科学指导。目前,东营、日照等多个地市均已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标准。

  二是全面运用信用评价,相关部门共享信用评价结果。根据施行信用评价管理的目标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实行量化赋分,按照分数区间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地市通过实地检查和平台监测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信用评级后,教育行政部门将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共享给信用管理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权范围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推动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在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贷支持、资质评定等工作中广泛应用,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规经营、守信办学。

  三是评价导向效果明显,培训机构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探索,相继出台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并在辖区内推广应用,形成了系列宝贵经验,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培训机构实现了规章制度到位、管理规范到位、培训条件到位、育人质量到位、安全保障到位。同时,信用评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评定和复审。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以信用评价为准绳,依法提升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更高级别信用机构,积极打造校外培训优质品牌。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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