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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 坚决查处“隐形变异”

2021-12-06 来源:教育部收藏

  浙江温州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力度,明确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加强部门执法统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校外培训“隐形变异”和打“擦边球”行为。

  实行分类管理,落实监管职责。为确保各类违规违法培训行为监管查处到位,温州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明确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管理;文化广电旅游部门负责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的管理;体育部门负责体育类培训机构的管理;科技部门负责科技类培训机构的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商务部门加强托管类机构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托管类机构开展学科、文化艺术、体育、科技培训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商务部门查处。

  加强执法统筹,加大执法力度。印发《温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教育部门牵头组织统筹开展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明确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消防救援、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属地乡镇(街道)等职责分工。印发《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方案》,通过乡镇(街道)网格排查、相关职能部门日常监管检查和投诉举报线索核查,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严肃查处无证无照机构。制定《教育领域综合执法案件移送工作指引》,明确培训机构行政处罚案件移送工作规则,教育行政部门将案件相关证据材料移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教育部门移送的案件,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教育行政部门。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对联合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可协同取证,可以现场移交,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依法给予行政处罚。7月以来,全市对违规违法的培训机构立案28起。

  开展专项行动,严查“隐形变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治理、“隐形变异”治理等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对举报做到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查、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通报,建立“曝光台”,发布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零容忍”查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和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双减”实施以来,温州已查处“隐形变异”机构39家,取缔无证无照机构174家,拆除规范违规广告设施141处,查处有偿补课在职教师68人。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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