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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发展 特教特办 努力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海南方案”

2022-03-16 来源:教育部收藏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对“十四五”时期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做出整体规划和具体部署,是我国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

  一是更加体现办好特殊教育的决心。《计划》是党和国家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对办好特殊教育的重大战略部署,《计划》强调要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从改善办学条件、巩固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特殊教育的保障机制,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办好特殊教育的坚定决心。

  二是更加明确特殊教育的发展目标。《计划》提出“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的总体目标,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7%”“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到2025年实现每个地级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办好一所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等一系列量化指标,为“十四五”时期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三是更加重视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十四五”时期是我国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关键阶段,《计划》以建立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为方向,以融合教育为抓手,明确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在纵向学段融合的同时要求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的横向融合,着力构建适宜融合的特殊教育,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让每一个残疾孩子都有出彩的机会。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连续五年将特殊教育工作和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省政府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事项,纳入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十三五”期间,全省投入特殊教育近4亿元,坚持优先发展、特教特办,强力推动特殊教育快速发展。“十四五”期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计划》要求,强化“六个坚持”,夯实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一是坚持特教特办,全面完善特殊教育政策体系。“十三五”期间,海南连续实施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在全省学前教育、中小学发展布局规划(2020-2035年)中单列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制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标准、送教上门规范管理意见等系列制度。“十四五”期间,将围绕“规模、质量、融合”三个着力点,制定海南特殊教育“十四五”实施计划、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实施方案、融合教育教学和送教上门指南等系列政策,夯实特殊教育发展的制度基石。

  二是坚持扩大资源,全面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十三五”期间,海南实现了人口30万以上的市县全部建有特教学校,全省所有乡镇中心学校全部建有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两个“全覆盖”。2021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高到98%,比2016年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十四五”期间,将适应户籍、生育等政策调整背景下海南人口快速增加的要求,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实现全省每个市县(区)都建有特殊教育学校,人口较多的市县建第二所特殊教育学校,加快建设专门的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 

  三是坚持两端延伸,全面健全特殊教育办学体系。“十三五”期间,我省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海口、东方等特教学校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儋州、东方开办特教幼儿园。“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推动全省每个市县均建成1所特殊教育幼儿园或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学前部(幼儿园、班)。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实现每个市县都开设一个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部(班)。推动省内高校面向残疾学生试点单招,开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增加残疾学生就读高等院校的机会。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全面提升特殊教育办学质量。“十三五”期间,省级和所有市县全部成立了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省内两所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琼台师范学院)全部开办特殊教育本科专业。落实省定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编制标准,依法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开展了两轮全员教师培训。“十四五”期间,将通过进一步规范特殊儿童入学评估和转介安置,加强对特殊教育学校课程教学指导,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单列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并倾斜支持,实施特殊教育名校长名教师培养工程等系列举措,着力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特殊教育融合发展。“十三五”期间,遴选了一批省级医教结合、融合教育、两端延伸的试验区和试验校(园),探索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创新。“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推动试验区、校(园)试点工作,探索符合海南实际的特殊教育发展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发展。省属中职学校要普遍开设特教班,或建立与特殊教育学校对口合作关系,探索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养制度,建立健全残疾学生就业和终身学习发展的保障机制。

  六是坚持加大投入,全面加强特殊教育保障条件。“十三五”期间,已率先将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8000元,对寄宿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对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补助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对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免学杂费、住宿费和教材费。对普通高等学校残疾学生免学费和住宿费,并将免费为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手术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加大特殊教育财政投入,重点支持新建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实施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标准化工程,大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动态调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资助标准,为特殊教育发展建立强有力的经费保障体系。

  保障每一个残疾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和全面发展权是社会主义国家的鲜明特色,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更是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的应有之义。我们将在《计划》的引领下,坚定不移优先发展、特教特办,努力探索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发展的“海南方案”,为残疾儿童少年打造更温暖、更适宜、更科学的高质量教育环境,成就每个孩子的出彩人生。(海南省教育厅党委书记、厅长 曹献坤)

(责任编辑: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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