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招生“递条子、走后门”

福州通报处理多名党员干部

2016-07-16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新华社福州7月15日电(记者 陈弘毅)福建省福州市纪委日前对外通报一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多名党员领导干部因为在201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存在“递条子、走后门”等问题受到相应通报处理。

  福州市纪委通报称,经查,2015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中,长乐市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无视纪律,不讲规矩,存在“递条子、走后门”等违反招生纪律问题,致使长乐市城区中小学招收延伸类新生合计人数755名。长乐市教育局擅自研究并扩大招生范围,随意改变招生计划,违规招收延伸类新生,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对此,长乐市副市长、长乐市2015年小招初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志云,时任长乐市教育局局长陈常余二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长乐市教育局副局长陈新利、王庆享二人负有直接责任;长乐市委教工委纪工委书记、长乐市教育局纪检组长陈红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应予问责。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长乐市原市长王松因涉及其他严重违纪问题,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今年6月,经福州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曾志云党内警告处分;对在2015年秋季长乐城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批条子”的7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建议长乐市委对陈红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同时,经长乐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陈常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新利、王庆享二人党内警告处分;对长乐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相关中小学校长共10人予以诫勉谈话。

  通报强调,中小学招生涉及广大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相关部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郭晴(实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