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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制度确保校园安全

2013-03-28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问:近年来,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在确保校园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确保校园安全是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必须高度重视,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和侥幸心理。

  一、切实落实“三防措施”。要落实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学校、幼儿园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治安保卫人员,配备专职门卫。要加强保安人员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器具。城市所有学校和幼儿园、农村中心小学以及其他规模以上学校和幼儿园,要配齐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和报警设施。新建、扩建、改建学校和幼儿园时,要将安全设施纳入建设规划。

  二、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要落实每日值班制度,严格实行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内部人员、车辆出入证制度,小学、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的流程和要求规范食堂管理,严格实行每月安全隐患自查制度。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三、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中小学开展生动、形象的安全教育。分类指导和推进安全教育课程建设,组织各地学校创建安全教育精品课程。拓展校外安全教育。宣传自防、自救、互救和卫生防疫知识,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防灾避险能力、自救互救能力。将安全教育制度化和常态化,特别要注重紧急疏散演练。同时,还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

  四、加强协调配合。切实落实学校和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的监督指导责任、综治部门的组织协调责任,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的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的治安秩序。

(责任编辑:于晓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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