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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13-03-27 来源:职成司收藏

  2012年,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整体部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作。以学制贯通为突破、以课程一体为根本,积极探索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体制、模式和方法。

  一、科学谋划,系统设计,构建现代职业教育学制体系

  1.建立衔接贯通的职业教育学制框架。为中等职业教育设计了两条衔接高等职业教育的通道,一是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试点;二是中职与应用型本科“3+4”分段培养试点。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形式的不同,设计了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的“3+2”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与应用型本科的“5+2”分段培养。试点覆盖到每个阶段、每种形式的职业教育。

  2.推动各层次职业院校的沟通与合作。明确以国家及地方政府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省级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职业教育集团为载体开展试点,支持区域内、集团内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合作办学,建立各层次职业院校的紧密型联系。

  3.推动职业教育体系与终身教育体系相融合。将江苏开放大学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推动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开放大学的专科、本科教育相衔接,实现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之间的沟通衔接。

  二、协作分工,沟通衔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课程体系

  1.对接产业需求,明确任务分工,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专业体系。对接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示范引领作用,联合中等职业学校形成试点组合,联合开展各个专业高等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

  2.对接岗位要求,明确培养目标,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课程体系。密切联系行业企业,开展职业能力分析,明确人才培养总体目标与分段目标,推动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保持前段教育课程的相对独立与完整,加强基础知识、基础技能和继续学习能力的培养;加大后续教育课程改革力度,增强课程的衔接性、实践性和职业性。2013年,将优选50个试点项目,开展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3.对接职业标准,明确证书要求,建立中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职业资格证书体系。明确试点项目中等职业教育应取得相关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等职业教育阶段应取得相关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应用型本科应取得“准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达到“准工程师”技术水平。

  三、综合改革,完善配套,健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发展支撑体系

  1.坚持质量核心,健全职业教育基本制度。2012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明确从2013年起中等职业教育实行“2.5+0.5”人才培养模式,顶岗实习原则上不超过半年;控制职业学校班额,每班原则上不超过35人;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测试试点,到2015年覆盖全省。

  2.坚持渠道多元,健全职业教育办学经费保障机制。2010年,印发建立健全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意见,明确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最低拨款标准。2011年,将普通高职院校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系数由普通本科的0.7提高到0.8,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提高到0.9,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提高到1.0。落实教育费附加30%、统筹职工工资总额0.5%用于发展职业教育。执行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对实行“2+1”人才培养模式的学校,财政给予2.5年学费补助,对实行“2.5+0.5”人才培养模式的学校,财政给予2.75年的学费补助。

  3.坚持强强联合,全面提升试点工作水平。明确试点院校必须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或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试点专业必须为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的品牌特色专业,试点招生分数一般应达到地方三星级或四星级以上普通高中录取分线数。

(责任编辑:赵亚楠(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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