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 张日培
《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的颁布实施显示了国家对社会英文使用的重视,标志着国家将对公共服务领域的英文使用加强管理。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英语的使用和学习高度关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同观点的的对立和争议,有的还相当尖锐。对此我们应当正确对待、妥善处理。对今天的中国来说,科学、理性地对待作为全球性交流媒介的英语,是树立自尊自信又开放包容,融入世界潮流又坚守民族特色的大国形象的必然要求。这需要在英语的使用管理、教育教学以及不同行业人员英语能力要求等各个方面加强政策研究,兼顾自尊自信和开放包容的要求,既能全面提高国民的英语水平,以利于学习世界先进科技和先进思想,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又能保持民族特色,不至于削弱本国语言文字的学习与使用。
公共服务领域根据需要使用英文,为在华的外籍人士提供优质的语言服务,有利于扩大开放、促进对外交流,树立“开放包容”的国际形象。公共服务领域使用的英文大多数是各类公共设施的功能提示、涉及衣食住行的信息告示,以及关乎人身安全的警示指示,等等。这些信息通行于全球各个国家,在语义理解上要求保持一致,其英文译写应当符合英语的规范和使用习惯,以及相关的国际惯例。如果失范,甚至出现违反英语使用习惯的中式英语,可能导致理解歧义,而无法发挥应有的服务作用。如何正确译写这些信息构成了英文译写规范国家标准的主体内容。
公共服务领域使用英文,有时也需要将中国特有的事物和现象翻译成英文。由于没有现成的规范和惯例可循,遇到这类情况时需要我们采用合适的译写方法,力求准确地予以表达。翻译界很多学者提出了“中国英语”的概念,并指出“中国英语(China English)”不是“中式英语(Chinese English或Chinglish)”,而是以规范英语为依据,用来表达中国特有的事物与现象的一种英语变体,是英语国家使用的英语跟中国特有的社会文化相结合的产物,而且常常已经得到了英语国家使用者的认可,被看作是“国际英语(World Englishes)”的组成部分。比如“Long time no see(好久不见)”“ May Fourth Movement(五四运动)”“Four Modernizations(四个现代化)”等等。对汉语进行音译的现象是“中国英语”的另一种表现方式,比如早期的“Dim Sum(点心)”“Kung Fu(功夫)”等,以及后来使用汉语拼音的情况,如“Fuwa(福娃)”“Haibao(海宝)”等。应该说,“中国英语”的出现是我国国际影响力的体现。不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英语表述方式,还是以音译形式进入英语的汉语语词,“中国英语”使我们得以通过英语这一全球性的交流媒介向国际社会宣传中国、解释中国,进而提升国家形象。当然“中国英语”的使用有个“度”的问题,这既是学术问题,也是实践问题,需要谨慎对待和处理。有鉴于此,英文译写规范国家标准在研制过程中对如何译写中国特有的事物和现象进行了一些认真思考和实践,目前正在制定的《餐饮住宿》《体育》等分则中,起草小组酌情为“围棋”“豆腐”“拉面”“馄饨”等给出的推荐译文采用汉语拼音拼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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