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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

2014-12-08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张东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法治教育和理论研究作出了总体部署,对高校法学教学科研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是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阵地,是推进法学理论创新的重要力量,要紧密围绕四中全会新任务新要求,充分发挥战略研究、咨政建言、人才培养、舆论引导、公共外交等智库功能,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支撑。

  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战略性、全局性、基础性问题研究。一是把研究宣传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贯穿到各类社科研究课题遴选、评审、实施的全过程,与法治实务部门合作遴选确定一批重大选题,组织开展协同攻关。二是组织法学类重点研究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围绕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制定实施新一轮五年发展规划和研究计划,提升法学理论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充分发挥社科委、法学专业学会在科研组织和推动中的重要作用,动员全国高校法学力量,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重点打造一批服务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型高校智库。一是研究制定《高端智库建设工作方案》,按照国家急需、特色鲜明、制度创新、引领发展的标准,以法治智库建设为重点,开展首批建设试点。二是探索新型智库管理方式和组织形式,做好整体规划,明确功能定位,深化综合改革,建立第三方遴选、协议制管理、赎买制资助、用户评价、动态流动新机制,激发智库活力。三是加强和规范智库成果应用管理。

  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和宣传。一是加快编写审议教育部负责的《中国法制史》等14本马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及时修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思政课教材。二是聘请高水平专家系统讲解有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热点问题,推动探究式、互动式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三是组织高水平法学家编写一批主题鲜明、通俗易懂的法治普及读物,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四是推动多形式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高校专家在国际学术舞台宣传阐释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模式、成就和经验,提升国际话语权。

(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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