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把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提高普及率 推进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在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上的发言摘登

陕西省副省长 朱静芝

  去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积极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实现了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的良好开局。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把落实政府责任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前提。2010年,我省109万3-5岁适龄幼儿中,在园70.47万人,还有近40万名幼儿无法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面对这样的省情,省委、省政府决定,把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作为政府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列入市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季度督办。省政府先后制订实施了系列文件,从规划、建设、投入、机制、管理、督导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要求市县政府抓紧制订学前教育事业专项规划,明确任务,分解责任,层层动员,狠抓落实。全省迅速形成了党委、政府强力推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把加快推进县乡公办幼儿园建设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中之重。截至2010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3928所,其中公办园711所,仅占总数的18.1%。针对这一实际,省政府决定重点抓好县乡公办园建设,到2013年底,每个县城至少新建1所公办园,全省建成1000所乡镇公办园,使幼儿园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我们规定公办园所需土地由当地政府按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减免项目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强调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举办幼儿园。今年规划建设的441所幼儿园进展顺利,明年春季可全部投入使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岚皋县,举全县之力,用一年时间建成了县辖所有15个乡镇中心园,率先在全省完成三年建园任务。

  三、把扩大普惠性资源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基本途径。建立小区建设规划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促进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通过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对办园行为规范的普惠性民办园给予奖励和资助等措施,支持民办园发展。西安市每年投入民办园奖励资金1亿元。明确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园属公办性质,政府按需核编,按编配人,据实划拨事业经费。禁止企业随意停办或撤销幼儿园。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有条件的小学附设幼儿园等方式,加快村办幼儿园发展。

  四、把努力提高普及率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目标。到去年底,我省学前三年普及率仅为62.19%。为进一步提高普及率,扫清贫困幼儿、农村幼儿入园障碍,省政府从今年秋季开始,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和贫困家庭幼儿入园资助制度。全省33.66万名学前一年幼儿将全部享受免除保教费政策,其中农村幼儿占到52%。对6.7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每人每天补助3元生活费。与此同时,我们还在每县选择1所幼儿园,建立残障幼儿随班就读资源中心;在生源分散、交通不便的山塬沟壑地区,组建走教队伍,定期送教上门。

  五、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质量之本。充分利用我省高校资源优势,调整学科结构、设置学前教育专业,加大幼儿教师的培养力度。通过“省考县选”,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充实到幼儿教师队伍。完善省、市、县、园四级培训网络,对园长、教师实施全员培训。从今年起,省级培训园长、教师每年不少于5000名。落实幼儿教师待遇,切实保障其在职称评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当地中小学教师一视同仁;县政府按照高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原则,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指导线。

  六、把健全体制机制作为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保障。各级政府成立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教育部门对学前教育归口管理。省教育厅专设基础教育三处,负责学前教育。设立专项资金,实现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2011-2013年,全省投入专项经费58亿元,其中省财政6亿元。制订统一办园标准,完善质量评估体系,规范办园行为,建立公办园与民办园对口支援制度,确保办园质量。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创立公安部门与幼儿园直通式快捷报警网络,加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幼儿安全。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责任编辑:宋成龙)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