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行动计划,形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自治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城镇儿童入园难的问题和农村儿童就近入园问题。到2013年底,力争使适龄儿童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1.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6%以上,基本满足67.9万名适龄儿童学前三年入园需求,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
二、发展思路:
实行政府主导、公办为主、社会参与的办学体制,以少数民族学前双语教育为突破口,以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在解决入园难的同时不断深化内涵建设,将学前教育逐步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三、主要政策措施:
1.加强领导,为学前教育提供良好发展环境。明确学前教育的管理职责,充分关注城区、农牧区差异,均衡配置、协调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施免费学前双语教育,为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2.突出重点,促进学前教育协调发展。把学前双语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积极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推进社区早期教育,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实施幼儿教师培养计划;加大选派大、中专在校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力度;将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优先分配到幼儿教师岗位,同时注意向边远、贫困及农牧区倾斜,缓解农村幼儿教师短缺问题。
4.加强教师培训,完善园本研修制度。将各类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实施范围;建立覆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学前教育研究网络,积极推进教学、研究、培训一体化的园本培训制度;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
5.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估机制,规范学前教育教学行为,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研究。
6.创新工作机制,发挥示范作用。2013年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50所以上,地(州、市)级示范性幼儿园比例达到10%以上。
四、有关工程项目:
——新建农村幼儿园841所,园舍面积92万余平方米;改扩建农村幼儿园844所,园舍面积56万余平方米。
——新建城镇幼儿园286所,园舍面积94万平方米。改扩建城区幼儿园46所,园舍面积10万平方米。
——新增专任幼儿教师3.45万名,使每个幼儿教学班基本达到“两教一保”的标准。
■解读
体现了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海萨尔·夏班拜
一、特点和研制基础:
1.高度重视。根据政府领导的安排,自治区教育厅抽调了基础教育部门领导、有关专家和基层一线教师组成专门的起草班子,并划拨专项经费,为《行动计划》的制定提供了物质保障。
2.充分调研。自治区教育厅通过对10个样本单位的深入调研获得了大量信息和基础性数据,为《行动计划》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3.精心谋划。《行动计划》在自治区学前教育取得重大发展的基础上研制提出了新的发展目标和改革措施,体现了自治区学前教育跨越式发展的诉求。
二、亮点和保障措施:
1.幼儿园规划建设充分关注城区、农牧区差异,从硬件建设、师资培养培训等方面均衡配置、协调发展;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实施免费学前双语教育,逐步将学前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行动计划》着力为学前教育创设良好的发展环境,体现了教育公平的价值取向。
2.在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同时,把学前双语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学前双语教育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突出了学前教育发展以双语教育为重点,全面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
3.在建设农村学前双语幼儿园的同时,及时扩招农村学前双语师资班,实施新疆农村双语教师特培计划,采取统一安排用人计划、统一招聘教师等办法,把好入口关,与此同时,积极拓宽师资来源渠道,加大选派大、中专在校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力度;将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优先分配到幼儿教师岗位,同时注意向边远、贫困及农牧区倾斜。《行动计划》对自治区学前教师队伍的培养、培训、补充的长效机制作了科学规划。
4.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各级“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实施范围;建立健全覆盖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示范性幼儿园的学前教育研究网络体系;健全城乡幼儿园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行动计划》体现了充分关注学前教育质量的改革宗旨。
5.积极开展示范园创建工作,发挥自治区示范性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估机制,规范学前教育教学行为,积极开展学前教育研究,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创新工作机制,《行动计划》为全面提高学前教育的保教质量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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