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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简报

2011年第6期(总第6期)

教育部召开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学前教育工作

  为贯彻落实刘延东国务委员在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袁贵仁部长指示,2011年9月16日,教育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部长刘利民同志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学前教育工作。基础教育二司等11个司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和刘延东国务委员讲话精神,听取了各司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相关工作汇报,利民同志就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利民同志指出,学前教育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学前教育宏观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有关司局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学前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做好计划安排,加强沟通合作,落实责任和人员,一件一件落到实处。

  一是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要尽快制定出台《幼儿园建设标准》、《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标准》、《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二是实施好一系列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要积极协调发改委、财政部实施好“1+7”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落实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培训、资源开发和项目管理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督查评估和指导,每年发布一次评估报告。加强对各地落实“国十条”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每年发布一次督导报告。加强各地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验的交流与推广,每年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

  四是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监管。加大对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和保育教育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快研制学前教育管理管理信息系统,为国家重大项目的实施和地方三年行动计划的监测提供数据支持。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在《中国教育报》开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系列报道”专栏,连续刊登各省(区、市)行动计划摘要和点评。今后将经常性地在相关媒体上及时宣传各地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

  六是加强各相关司局间的协调配合。今后要定期召集领导小组会议,研讨有关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和政策。

陕西省积极落实全国现场推进会精神
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力度

  全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后第二天,陕西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研究制定促进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9月9日,陕西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现场推进会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举措,特别是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

  一是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在教育经费中的比重。要求各级政府把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提高占教育经费的比重,2011年全省的比例要达到5%。省本级在已安排2亿元的基础上,再新增2亿元,今年达到4亿元。各市县要通过新增财力安排和调整支出结构等途径,增加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二是建立标准化幼儿园建设补贴制度。省级财政对新建幼儿园每所补助100万元,对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的幼儿园,每平方米补助500元。

  三是建立生均经费拨款制度。达到基本办园标准的各类幼儿园每生每年200元,由省、市、县共同负担。对开办附设幼儿园的小学,省财政按照每幼儿生均800-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资助。加大特殊幼教奖补力度,对各县建立的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省财政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补贴。

  四是落实和完善“一免一补”政策。今年9月起,全省免除学前一年保教费,对经济困难家庭、残障儿童每天补助三元钱生活费。今后,将不断完善政策,逐步扩大免补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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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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