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正式部署运行
为贯彻落实学前教育“国十条”关于建立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和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监测评估,按照“教育服务与监管体系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教育部组织开发了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的通知》,就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部署运行和维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9月19—20日,教育部在京召开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培训会。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对系统建设运行和数据采集等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发展规划司、财务司、教师工作司、资助中心和基础二司有关处室的同志分别就相关业务内容作了详细讲解。
基础教育二司司长郑富芝同志在讲话中指出,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国家和地方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成就。在学前教育确立了基本普及目标、进入快速发展的历史新阶段,建立科学、完善的数据和信息管理监测体系,对有效监管各地扩大资源、师资管理、经费投入、机构监管等多方面的情况和效果,提高学前教育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发这一系统,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的一项基础性管理工程,是实施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的重要管理平台,也是监测评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保障。
郑富芝同志强调,数据质量是管理信息系统的生命线,当前要重点抓好分级培训、数据采集和审核等关键环节,着力建好一期信息系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培训机制,逐级培训,一级抓一级,确保所有操作人员吃透指标、正确操作,严格考核、持证上岗。要加强数据采集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前教育机构要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数据采集、审核和报送工作,基教、规划、财务、教师、资助等部门要按照业务分工,切实做好相关数据的审核报送工作。
郑富芝同志指出,系统是大家共建的成果,也是共享的平台,是为大家服务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作为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牵头部门,落实基教、规划、财务、教师、资助等相关业务部门的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全程参与系统部署、分级培训、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重要环节,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逐级确定技术支持单位,制订好运行维护方案,配备必要数量的系统管理和技术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做好支持服务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从制度、技术和人员管理等方面入手,确保系统账户和数据安全。各地要定期对系统运行维护进行监督检查,教育部将定期对各省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主任展涛同志、副主任罗方述同志分别就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整体情况、数据采集工作等方面做了具体部署。罗方述同志指出,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分两期建设,一期在中央级物理部署,重点实现学前教育机构和国家重大项目数据的采集、查询、统计等功能,满足日常业务管理和项目监管的数据需求,下发单机版数据采集系统软件,采集学前教育机构基础数据;二期在中央和省级进行两级物理部署,重点增强系统业务管理、数据分析和服务等功能,学前教育机构级用户网上直报动态基础数据,加强区县业务管理功能。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官方网站上开设“全国学前教育数据采集工作”专栏,提供采集系统软件、培训材料、数据采集要求与安排等资料下载。要按照《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规范》要求,组织好学前教育机构数据采集和报送工作,基教、规划、财务、教师、资助等相关业务部门要及时对下级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报。同时要尽快准备二期省级运行环境,确保二期顺利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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