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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机制创新是关键

2016-03-08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快解决“增强教育活力与体制机制约束的矛盾”。“活力”在哪里?在主体身上。“活力”从哪里来?从主体性、主动性中来。这就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调动主体性、主动性,激发内生动力、活力。5年来的教育改革实践,也正说明了这一点。

  一是激发地方活力。要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创新,基层蕴藏着无穷的改革动力和智慧,是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力量,要保护和调动基层改革的积极性,鼓励先行先试,鼓励地方教育制度创新,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二是激发学校活力。管理方式转变的核心要求,就是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要尊重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三是激发教师活力。要使教师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人事管理、评估评价等方面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教师主体意识,激发教师的主人翁责任感,增强生机活力。四是激发学生活力。教师不可以为自己教得越多越好,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要我学”只能成小才,“我要学”就能活力迸发。教师要秉持以学生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本的教育新理念,在教育教学中探索学习者中心的人才培养新模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以上四个方面的活力激发,体现了职能转变的要求,就是简政放权,就是给“主体”放权。但“主体”如何用好权,同样需要关注,否则就会“一放就乱”。这就要求一方面要着力完善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学校制度,加快健全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监管,加强教育督导,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杨银付)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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