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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秀珍委员:

提高教龄津贴标准

2016-03-11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北京3月10日讯(记者 张春铭)全国政协委员马秀珍认为,教师教龄津贴发放体现了政府对教师的关心,以及社会对教育事业的尊重,但其标准如今已明显偏低。

  据介绍,现行的教师教龄津贴发放标准制定于1985年,在当时,本科学历毕业生加入教师队伍,工资标准是63元,当时的教师教龄津贴,意味着工资1/18—1/10的权重。对于解决教师实际生活问题和稳定教师队伍起到了一定作用。

  马秀珍说,如今转正定级的师范本科生,月薪2000元以上;20年以上教龄的教师,一般工资会达到4000元。因此,1985年的教师教龄津贴到了应该重新审视并加以确定新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的时候了。

  马秀珍建议,扩大教龄补贴的范围和标准。让教师津贴与其他津、补贴相协调,按当地教师队伍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提高,变固定数额为固定比例。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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