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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促进教育公平

2016-03-21 来源:教育部收藏

昆明市教育局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5年底,我市共小学959所,在校学生48.43万人,初中192所,在校学生21.69万人,2015年,我市小学实际招生82977人,初中实际招生71747人。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

  2013年,我市成立了昆明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为组长,以市级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主城区分管教育的副区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昆明市教育局,以分管副局长为办公室主任。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

  1.依法保障户籍儿童入学

  公办小学入学实行“依据户口和实际居住地,以实际居住地为主,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报名入学”;公办小学划片入学的计划每班应达45人。主城区结合本区实际,探索“人户一致”优先入学政策。民办小学自主招生。

  2认真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一是制定了《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外来务工人员只需提供“三证”(在昆务工证明、居住证明、身份证明)并报名后,由居住证办理地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其中,居住证明的条件放宽到持有昆明市临时居住证6个月以上人员子女均可入学,将入学条件由需要《昆明市居住证》降低到《昆明市临时居住证》满半年,于2014年开始实施。

  二是主城部分县区试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预登记制度,各县区准确掌握当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及早部署;正式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报名后,符合条件的按“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安排就学,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由政府按每年生均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在民办学校购买公费学位安排就读,到报名咨询点报名的,确保100%的公费学位。

  三是加大宣传。昆明市教育局和市农民工维权中心每年均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并公布报名咨询点158个。且每年2月和5月,都要在相关媒体大力宣传随迁子女就学政策,提醒家长办理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准备报名入学相关条件。

  (三)稳步推进小升初工作

  1.公办初中

  坚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实行一校单点或一校多点、九年一贯以校划片,结合户口(或人户分离的实际居住地),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就近分配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有相应的公办学校学位。

  2.民办初中

  从2015年起,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全民实行免试入学,限报民办初中按照“统一报名、免试入学、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招生,当学生报名信息确认数小于或等于当年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全部免试录取;当学生报名信息确认数大于当年招生计划时,按照“电脑随机选号+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录取。学校招生计划的50%,实行电脑随机选号。电脑随机选号由市教育局统一平台、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组织实施,民办初中学校校长自主选号。电脑随机选号多角度全程录像,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家长代表、纪检监察人员、保密人员、公证人员全程见证与监督。招生计划的50%,由民办学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方案由学校自主制定,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加强统筹,认真做好招生管理。

  1.加强招生工作统筹力度。

  一是加强市级统筹。招生期间多次召开会议,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确保每一年招生工作的顺利有序推进。招生后,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总结。

  二是县区教育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县区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和教育发展规划,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变化,编制辖区内入学工作方案,依法保障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享有公费学位,做到义务教育责任区100%覆盖,不留盲区和盲点。

  2.认真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

  认真做好残疾儿童、城乡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失地失居农民子女、企业下岗职工子女、驻昆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和台湾籍学生、农村转移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

  三、2016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结合昆明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适时修改完善《昆明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管理办法(试行)》,积极探索积分制入学。

  二是完善民办初中录取方式,民办初中招生按照“统一报名、免试入学、双向选择”的原则,继续实施“电脑摇号+自主招生”,学校自主录取的方式采用“参考《昆明市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课堂体验”相结合的方式,课堂体验标准由昆明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三是积极探索人户一致优先入学的政策,同时认真制定人户分离居民子女入学政策。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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