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教育局
一、主要做法
(一)政府重视,完善机制,做好政策保障
南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指导下,把做好招生工作列入惠民工程和全市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招生工作协调会,分管副市长、市教育局局长等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现场办公,研究相关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南宁市出台了《南宁市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市、县区每年再根据实际印发当年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均成立有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实处。
(二)规范过程,强化要求,稳妥开展招生工作
一是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南宁市从1985年起即在城区取消重点初中,学生就近入学,1987年取消小学升初中考试,实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升入初中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100%免试就近入学”的做法已经坚持了30年,现阶段,南宁市内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所有生源全部以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二是公办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区域采取“地段划片”的方式。地段划片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人口分布特点、生源情况、片区路段分隔以及学校办学规模、招生计划等情况,统筹划分学校的服务地段并组织分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学生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家庭实际住址为依据直接分配入学。服务地段内生源过多的学校,超量的生源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分配到生源较少的学校就读。路段划分强调公开公平,各学校的招生服务地段经过审慎论证后,需报市政府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
三是全力安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南宁市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随迁子女在我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凡是在接收完本市户籍学生后仍有空余学额的学校,一律无条件接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随迁子女入学,仅2015年,南宁市接收随迁子女入学人数就达12.8万人,约占全广西接收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是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严明招生纪律。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中小学要统一招生程序,确保步调一致,做到招生政策统一、招生时间统一、招生程序统一。要求各县区要均衡配置教育教学资源,均衡编班,控制班额,严格执行不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学校内不设重点班的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五是积极探索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模式。以“核心校+分校”的集团化办学模式,集中全市优质义务教育资源在五象新区分别设立7所小学的新校区,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在新开发区的持续供给。在高新区推进学区制改革试点,通过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和建设,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学区学校管理一体化等措施,推动学区内义务教育水平高位均衡发展。在城市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搭建“城乡义务教育教育发展共同体”,辐射农村学校。
六是市区内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实现网上录取。每年市区内约2.5万名小升初新生的报名录取工作均通过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教育行政部门通过招生系统完成小学毕业生学生信息采集上报、新生自动分配、数据实时统计、地段生确认、核对打印录取通知书等工作,最大程度地保证了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
二、存在问题
近年来,南宁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总体上做到了平稳有序、社会满意,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一是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仍不均衡,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差距明显,优质教育资源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二是市区内住宅开发区中小学校配套建设跟不上城市发展的需要,新开发住宅小区内适龄学生就近入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三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择校问题在部分热点学校依然存在,短期内难以完全解决。
三、2016年工作设想
为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2016年南宁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设想如下:
一是延续大部分市民已经高度认可的地段划片方式,科学确定划片方式和招生范围,确保招生政策的延续性和公平性,但在个别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稳妥试行多校划片。
二是继续倡导科学教育理念,让广大群众了解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趋势,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引导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同时要求各学校要制订招生入学工作预案,成立应急小组,快速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三是强调细化工作措施,抓好顶层设计。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考虑教育精准扶贫、控辍保学、关爱留守儿童、特殊困难群体入学等因素,整体规划小学入学、小升初及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等政策,形成有利于各学段招生政策紧密衔接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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