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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全省226万学生

2016-05-11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庄长兴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自2011年底启动实施以来,按照国务院要求,陕西省决定将已实施两年多的“蛋奶工程”与国家营养改善计划并轨运行,此后3年三次扩大覆盖面。2014年底,实现了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既定目标。目前,营养改善计划惠及全省所有县(市、区)226万名学生,占比达74%。其中,52个县(市、区)实现了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从实施效果看,农村中小学生营养状况明显好转。主要做法有:

  加强统筹,形成合力。主要是加强“三个统筹”。加强政府统筹。总的原则是“政府主导、试点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突出各级政府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职责,市县各级政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等措施全面推进。加强项目统筹。统筹初中工程、校安工程等项目,积极推动学校食堂建设。到2013年底,累计投入28.3亿元,完成了省内国家试点43个县学校食堂建设任务。加强工作统筹。将各市区、部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情况纳入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对财政、教育、卫生、审计、药监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通过组织开展联合督查等多种方式确保政策精准落实,实现经验共享。

  完善措施,强力推进。截至2015年底,省、市、县三级累计投入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补助资金46亿元。创新供餐模式。省财政投入专项资金7500万元,在15个国家试点县建设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解决学校食堂供餐不足的问题。目前已建成22个学生营养餐配送中心,服务学生15万余名。加大经费投入。将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小学1050元、初中1250元,重点解决学校后勤人员聘用经费和食堂水、电、煤等费用。落实机构和人员。延安、安康市在市教育局建立了常设的营养科并落实了人员编制,33个县(区)设立了单独的营养办(国家试点县13个,地方试点县20个)。各地通过岗位调整、临时聘用、安排公益性岗位等措施,落实食堂工勤人员2.3万余名,较好解决了学校食堂工勤人员紧缺的问题。

  强化管理,确保安全。始终把食品安全当作“红线”、把资金安全当作“底线”常抓不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营养状况监测评估、信息公开公示、配餐中心建设、补充配置校医和应急事件处理等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省学生营养办连续三年对试点县进行了专项督查,规范学校食堂供餐准入、资金监管使用、供餐模式优化和食品安全管理、公开公示等各个环节。省审计厅组织对43个国家试点县(区)进行了专项审计,及时发布审计公告,起到了很好的监督和导向作用。加强教育培训。成立省营养改善计划专家指导组,编印《陕西省学生营养膳食工作指南》,组织营养专家深入市县和学校就营养改善计划政策、食品安全管理知识、营养健康知识、《食品安全法》及应急事件处置等进行宣贯培训和专题辅导。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网络在线访谈、食堂开放日体验、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月等活动,解读政策措施,通报实施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打造阳光工程。

(责任编辑:谢沂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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