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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38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7-01-20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6年11月11日)

  11月6日至11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申报的38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管局)(以下简称县)进行的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黑龙江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进行的。督导检查组按照《办法》规定,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对38个县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审核中有5个县的部分指标未达到要求,依据规定,这5个县未能通过本次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督导检查组分13个小组对黑龙江省的33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教学点)211所(个),其中小学99所,初中46所,完全中学3所,一贯制学校58所,教学点5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23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8865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黑龙江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黑龙江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4个方面19项指标,包括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功能室使用面积、教育技术装备器材配备、生均图书册数、教师学历达标率、师生比、最大班额、辍学率等8项核心指标。督导检查组对33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黑龙江省3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是:黑龙江省3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114-0.643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096-0.535之间(详见表2)。

  表2 黑龙江省3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黑龙江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17项指标,共34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3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7-97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黑龙江省33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黑龙江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黑龙江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黑龙江省提出申报的33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黑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教育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振兴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奠基工程,以“建设达标、内涵达标、验收达标”为总目标,强力推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态度坚决,措施得力。在前期14个县通过国家认定后,今年又有33个县区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一是落实政府责任。33个受检县落实省政府要求,加强任务规划、统筹协调、监督保障。塔河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政府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均衡发展综合推进组,形成工作合力。绥芬河市做到了统一规划、统一布局调整、统一安排经费、统一教师管理。各级教育督导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标准,加强指导,实现有力监督,以评促建。

  二是强化机制保障。建立了布局调整监控机制、工作推进网络台账制、完成任务销号制、专项督导制、督查通报、奖补机制等推进体系。省政府领导逐一约谈各市和今年计划受检县,督促均衡发展任务目标的落实。佳木斯市东风区落实组织、政策、制度、责任和督办“五个保障”,为均衡发展提供强力助推。

  三是改善办学条件。33个县近三年投入5.7亿,全面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进度。新建改扩建学校114所,新增校舍面积31.2万平方米, 新增体育运动场馆面积62万平方米, 新增实验室、功能室1200多间, 新增教学仪器设备4.3亿元, 新增图书192万册, 新增计算机2.4万台。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新建5所学校和41间专用教室,维修改造校舍7500平方米。伊春市8个受检区在全面停止森林主伐,财政吃紧的情况下,努力增加投入,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农垦总局受检的7个管理局和森工总局合江管理局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投入大,质量高。鸡西市滴道区、梨树区、城子河区作为教育信息化试点,已将教育信息化有效融入教育教学。

  四是优化教师队伍。33个县近三年来,新补充教师1900多人,交流教师3800多人。富裕县招聘、引进174名教师、签约了58名支教大学生,补充农村教师队伍。佳木斯市东风区建立了“教师培训专项资金”,近年来选派教师800多人次外出培训。农垦总局受检的7个管理局和森工总局合江管理局注重教师培训,全面提高了教师的综合水平。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开展“教师专业化发展论坛”、“百名青年教师岗位技能大比武”活动,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带动作用,走出一条“建华教师”专业化成长的路径。

  五是狠抓内涵发展。33个县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全面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和综合管理水平上。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呼中区和塔河县,深入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管乐、版画和少数民族文化传承等特色教育,成效突出。安达市共有500多个学生社团,9个乡镇建立了少年宫。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凤区将铁人精神纳入地方课程,走进校园,走进课堂。绥芬河市结合地域特点,培育形成了红色教育、俄语教学、口岸文化、国防教育、冰雪文化五个特色。安达市严格执行“一键式”阳光分班,宝清县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阳光分校政策,均有效遏制了择校、重点学校、重点班、大班额、大校额等现象。

  六是保障特殊群体。大庆市龙凤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率达100%。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整合校内外资源。政府、学校、社区相结合,突出社区教育对单亲子女和留守儿童的帮扶,效果显著。富裕县三年共落实各类义务教育资助资金1000多万元,资助学生2万多人次。鹤岗市向阳区三残少年儿童入学率由83%提升至91%;大庆市龙凤区三残儿童入学率为89%,其他残疾儿童入学率10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33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部分县个别年份的教育经费投入未实现增长

  此次部分受检县近三年未能全面实现“三个增长”要求。富裕县、宝清县、大庆市龙凤区、让胡路区、伊春市西林区、安达市、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绥芬河市均存在“三个增长”不达标问题。虽然在省级督导检查后,这些县追补了拖欠经费,但仍有部分欠拨经费尚未补齐。对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需求,仍存在不同程度的资金缺口。

  (二)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还存在薄弱环节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富裕县、鹤岗市向阳区、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安达市、绥芬河市等不同程度地存在占地面积、校舍面积不达省定标准和体育运动场地不足、班额过大等现象。伊春市翠峦区、美溪区、塔河县等部分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标准不高。个别县在电脑、图书装备方面仍存在缺口。大庆市龙凤区初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佳木斯市东风区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绥芬河市小学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单项指标差异系数超过0.8,校际差异过大。

  (三)部分学校教师队伍仍存在问题

  鸡西市滴道区、梨树区、城子河区、伊春市南岔区、上甘岭区等县年龄结构不尽合理,45岁以上教师比例过大。高级别教师校际配置不均衡,音、体、美等学科专业教师不足的问题仍在许多农村学校普遍存在。伊春市友好区、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农垦各管理局和森工合江管理局等县教师交流比例偏低,交流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伊春市金山屯区、大兴安岭松岭区等县教师年人均培训时长不足。

  四、督导意见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黑龙江省各级政府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加以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教育投入

  各级政府应认真落实国家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及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要求,相关县要补齐欠拨资金,并合理安排,落实项目,确保落实到位,全部用于义务教育。各县要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保障学校硬件条件建设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对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内涵发展的专项投入力度,为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二)进一步做好薄弱环节整改,改善办学条件

  要结合各地实际以及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在科学论证、满足就近入学需要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学校布局调整。要坚持“抬高底部”的原则,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和薄弱环节整改,采取一县一策的办法,对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加以解决。要重视新建居民区的学校配套建设,落实学校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快建设步伐,逐步解决学位不足、面积不足、班额过大等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

  要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的合理制定和动态调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按班师比配备教师,满足教育教学需要。要重视研究并切实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的问题,加大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的培养和补充力度,优化教师队伍整体结构。要切实落实好相关政策,创新交流方式,强化激励机制,吸引教师、校长尤其是骨干教师、校长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探索建立县域内政府办学和企业办学的联盟机制,疏通教师交流渠道,缩小“企业编制”和“事业编制”教师待遇上的差距。要完善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实效,将培养重点放到农村,为农村学校培养名优校长和骨干教师,构建合理梯队,整体提升校长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进一步强化督导力度,提高均衡发展水平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长期性、动态性、艰巨性,要保持工作力度不减,机制不断,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整改,巩固成果,提高水平。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机构建设,强化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职能,更好地发挥支持政府决策、严格监督监管的作用。要建立健全监测和复查制度,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黑龙江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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