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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人才培养方式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017-02-04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田慧生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要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更新育人理念,创新育人方式,全面提升育人水平,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就必须通过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一要坚持正确的育人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必须以坚持“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为前提。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核心所在,是提高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战略行动,也是适应教育内涵发展、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需要创新和改革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和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更需要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正确的政治方向,为不断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精神与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探索更加有效、适合的培养方法、途径和机制。

  二要构建多样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更加适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建立大中小学之间人才培养沟通机制,鼓励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学校围绕人才培养开展合作;搭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衔接沟通的桥梁,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学校之间、学校与经过认证的培训机构之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机制,打通升学壁垒。在国家基本学制下,允许各地试验不同形式的分段培养制度。

  三要形成有利于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顺应时代要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指导,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和世界先进文化,紧紧围绕学生发展的核心素养及培养要求,构建完善的课程教材体系,深入研究、确定不同教育阶段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形成教学内容更新机制,确保教学内容紧跟时代发展步伐,满足文化传承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需要;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坚持因材施教,注重学思结合,引导知行统一,创新教学方法,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改革,推广启发、讨论、参与的教学方式,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根据不同阶段培养目标建立多元化学生评价标准,推广学生成长记录、发展性评价等多种形式的学生评价方式,完善学生评价体系。

  四要完善优异学生选拔和培养机制。对成绩优异的学生跳级、转学、提前毕业、选修高学段课程、转换专业等制定特殊支持政策;建立中小学与大学、大学与大学、大学与企业在优异学生培养方面的合作机制,开展跨学科、跨学校、跨国别的教学与研究;鼓励高等学校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途径、新模式,加大对学生创新活动的支持和资助力度。

  五要建立开放多元的评价体系。改革宏观层面的人才评价和选人用人制度,引导社会用人克服单纯追求学历的导向,为人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学校根据实际制定多样化教学评价标准,支持学校自主开展教育质量评价和教学诊断活动,同时培育相对独立的第三方教育认证机构和评价机制,参与对学校教育质量的评价,以及教学诊断活动的指导。

  创新人才培养方式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创新和改革人才培养方式是一个复杂的、专业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有针对性的、持续的专业支持和指导,要发挥教育科研的智库作用,凝聚专业团队进行长期专门研究。人才培养方式创新和改革必须依赖于在教育教学改革过程中的经验积累,要鼓励各地开展区域教育实验,允许试点先行,鼓励各校大胆突破,在课程设置、内容选择、教学组织形式、课堂形态和考试评价等方面进行前瞻性探索和试验。此外,还要加强宣传引导,使全社会都能够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人才成长观念,彻底转变唯学历的选人用人观念,转变唯分数、唯智育的教育教学观念,为人才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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