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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多措并举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2017-02-20 来源:教育部收藏

  法律规范层面:立法立规立准则

  一是立法,率先出台用地保护条例。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配套建设的义务、产权移交、零星开发等一系列问题,在法律层面为中小学建设发展设定了很多“硬杠杠”。

  二是立规,率先编制教育专项规划。启动《中小学校园用地控制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一校一图、一区一册”的方式详细规定了全市中小学用地范围及控制指标,并且每两年修编一次。该市还编制了《南京市总体规划——教育专项规划》等规范性文本,对全市城乡学校进行统筹规划,科学布点。开发了“南京市中小学地理信息系统”,有效实现了学校规划数据与基础地理数据的共建共享。开发了校园用地APP,使用者根据权限在手机上随时调用校园规划相关数据。

  三是立准则,确保法律规划落到实处。《条例》出台后,市人大及时组织执法专项巡查,对各地执法中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市教育、规划等部门也对教育专项规划的落实给予专项督导,确保法律规划落到实处。《条例》出台达到了中小学建设用地保护更有力、程序更严格、标准更高位、权属更清晰、配建无空缺的积极效果。

  政策机制层面:抓大抓小抓流动

  一是抓“大”:探索大学区试点。从2014年开始探索推进“大学区”制试点,整体提升了学校教学育人水平,达到“名校带动弱校、化解择校矛盾”的目的。

  二是抓“小”:深化小班教学改革。实行小班教学的小学有108所,占小学总数31%;初中42所,占初中总数26%。小班教学成为南京教育走向现代化的新引擎、新标志,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新增长,创生出一批南京教育新品牌。

  三是抓“流动”:推进教师和校长区域交流。出台相关文件,采取“帮扶交流”、“集团交流”、“城乡交流”等多种形式,鼓励和引导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空编学校、由热点学校向非热点学校、由城镇学校向农村学校流动。近3年来,全市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共计7800人,每年流动比例超过符合条件的15%,其中骨干教师流动占流动教师总比例超过17%。

  举措操作层面:控放结合促均衡

  一是“控”是严格控制择校。率先试行公办热点学校空余学额电脑派位,2016年共计52所,电脑派位空余学额4337个,得到社会、媒体广泛关注和市民好评。随着家门口的教育资源越来越好,南京想择校的家长日趋减少。

  二是“放”是放大优质资源。通过鼓励名校举办分校、聚合新区名校组团集群发展、发挥名校连续孵化效应、推进名校兼并弱校、促进名校集团化办学、实施名校托管弱校等多种方式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率,目前全市达到87.5%,玄武区率先达到100%。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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