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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优化寄宿制学校布局 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2017-02-20 来源:教育部收藏

  河南省针对该省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学校和教学点布局不合理、规模较小、条件较差、部分农村学校教育资源闲置、办学效益低、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布局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意见》,进一步补齐农村教育短板,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一是制订布局规划。要求县级政府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含县城)专项规划(2016-2020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形成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相互关联的布局结构。今后五年,无寄宿制小学或不能满足寄宿需求的乡镇,至少改扩建或新建1—3所农村标准化的寄宿制小学。

  二是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全面改薄”、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规划、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到2020年规划保留的农村学校要达到标准化要求,保留的农村教学点要满足基本的教育教学需要。结合正在进行的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将农村中小学校现有用地问题和新建、改扩建用地纳入确权范围,抓紧确权。对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所需建设用地,立足使用农村集体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土地,减少建设费用。

  三是加大投入保障。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足额征收和使用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统筹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金中计提的10%教育资金。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举办非营利性寄宿制小学。统筹使用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全面改薄”和“十三五”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保障工程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规划项目资金,形成农村教育投入合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改薄”项目资金按程序可优先调整用于农村寄宿制小学建设。

  四是切实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城乡统一标准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对农村寄宿制学校、教学点核编和配备教职工时,适当予以倾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和服务人员配备不足问题。鼓励各地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继续实施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项目,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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