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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人才,夯实法治中国基础

——五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

2017-05-10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突出强调了法治人才培养与法学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分别从法治人才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法学学科体系的建设以及法学教育实践等不同角度强调了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习近平总书记对法治人才培养作出的重要指示,是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中的一件大事。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是奠定法治中国的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有一支具有高思想政治素质、高业务工作能力、高职业道德水准,并且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都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实现。

  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要有“第一阵地意识”。这个第一阵地就是高校。高校除了有着齐全而专业的学科,更有大批优秀的法学教育教师人才。“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通过对法学理论与复杂现实的研究,对法治理念与法学知识的传授,高校可以有效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全面提升大学生的法治素养。青年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主力军,他们能否通过高校专门的法学教育提升法治素养,形成正确的法治价值取向,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的基础条件和关键因素。

  而法学学科体系建设,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对此,高校应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深入研究和解决好法学教育应该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建立科学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学科体系,明确法学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方式和途径等,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提供坚实基础。

  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法学学科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闭门造车”不符合法学教育的原则和理念。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际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法学专业教师要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做好理论研究和教学的同时,深入了解法律实际工作,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多用正能量鼓舞激励学生。重点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深厚、熟悉国情的高水平法学家和专家团队,建设高素质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专兼职教师队伍。

  同时,总书记还强调了法治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并举的重要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法治中国需要法治共识。通过高校这个法治教育的第一阵地,让广大青年学子认识和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以过硬的法学知识、理论为基础,以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为己任,传播、弘扬和实践法治精神,积极参与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征程中,让人人守法、人人护法成为时代共识。广大青年学子要牢记总书记嘱托,用汗水点燃青春梦想,为中国法治化进程奉献自己的力量。(本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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