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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教育

2017-12-19 来源:教育部收藏

国家督学、上海新纪元教育集团董事长 陈伟志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公平有质量”,是习近平同志敏锐地洞察了我国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根本需要的高度,对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具有深刻的内涵和历史的意义。 “公平有质量”,是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发展的落脚点,是我们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任务和目标。在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中,民办教育不可或缺。

  一、差异化的教育是实现教育公平题中应有之义

  什么是公平?什么是教育公平?什么是公平的教育?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但是,我们现在大家都能达成共识的是:公平不等于“一样”。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的教育,不是指让每个孩子都享有“一样”的教育。这样的教育,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对个人来说如此,对社会来说也是如此。每一个人都希望通过教育成为一个具有独特价值的个体。社会的发展,更是需要各种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不同特色、不同方面的人才。总之,人类的发展本质,社会的发展需要,都不指向“一样的教育”。恰好相反,满足人类发展需要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是差异化的教育、多元化的教育。

  如何理解“教育公平”所内蕴的“教育平等”的内涵?可以从个人和社会两个方面来正确理解。

  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教育平等,是指起点的平等,不是指结果的平等。教育是传授知识的,但教育平等不是一个知识论的概念。每个人接受教育,并不要求最后接受同样类型、同样层次、同样领域的知识的传授。人们追求的教育平等,是指社会学意义上的公民权平等,即享有平等的选择接受教育的权利。一方面,选择权的大小是一样的,第二,开始接受教育的起点也是一样的。但是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每一个人的志趣和目标逐步发生变化,促使人们做出不一样的教育选择,他们最终所学到的知识领域、知识层次、知识类型不一样,最后的结果可能也有不同。这无损于教育公平的内核,恰好相反,它们本身就是教育公平的实质,是教育满足人们多元发展需求的必然结果,是最大的公平,最本质的公平。

  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教育平等是指制度的平等,不是指实体的平等。教育的主体是学校,但教育平等不是一个“学校管理”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环境”的概念。正如北京大学与某一所具体的中学,它们在制度范畴上是平等的,都是中国的学校,都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自己的独特的贡献,相互不可替代。北京大学作为中国最好的大学,吸引着全国所有中学的学生,全国各地的中学都是北京大学制度意义上的生源学校。相对北京大学和某一所中学而言,它们互为自己办学的“社会环境”,它们是平等的。

  但是从“学校管理”的意义上来说,不能要求北京大学与某一所具体的中学平等、一样,也不能要求某一所具体的中学在学校管理上与北京大学平等、一样。学校管理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由学校的管理者选择自己的办学模式和管理准则。社会环境则是由社会规定的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学校之间的相互关系。我们所讲的教育平等,是指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所制订的教育制度,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学校在法权上的平等,即有同样的社会环境的支持。

  总之,教育公平就是指人们在教育起点上的平等和学校在教育环境上的平等。每个人在教育起点上享受到同样的选择权,每所学校在办学环境上享受到同等力度的支持,这样的教育就是公平的教育。

  正如我们在中外教育史上所看到的,在这样的教育公平观的指导下,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教育,整体上呈现为一种差异化的教育、多元化的教育。人各不同,社会也需要不同的人才,教育响应这种差异性发展的需要,为学生提供多元化的选择,这是教育公平、公平教育最本质的命题。任何一种发展需求,不能在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教育体系中得到响应,这是最大的教育不公平,这是最糟糕的不公平的教育。过去,我们理解的教育公平,主要停留在“有学上”,“有一样的学上”,今后,教育公平应该从“有学上”“有一样的学上”发展到“能满足自己的教育需求”“能满足不同的教育需求”上。

  正是在这一点上,民办教育融汇到教育公平的洪流中,成为教育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事实上,民办教育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呈现出来的差异化、多元化教育需求。过去我们常说,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有益的补充。补充什么?在何种意义上是有益的?补差异化不足,增多元化之益。可以说,如果没有民办教育的发展,教育公平、公平的教育的历史使命完全落在公办教育的身上,将会艰难无比。

  二、个性化教育是“有质量”的教育的重要标准

  什么叫“有质量”的教育?什么叫教育的“有质量”?过去社会上把优质教育、教育的优质化等同于考试成绩好,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围绕考试展开,这就是所谓应试教育。一个地区高考成绩好,录取进大学尤其是名牌大学的人数多,这个地区的教育就是“有质量”。现在,这种错误的认识被越来越多的人摒弃,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这种教育无论是对学生的个人发展,还是对一个地区的繁荣发展,都不是最好的选择。

  这种教育质量观有两方面误区。一是关于一所学校的质量观。一所学校的教育质量是个整体概念,内核是学生发展的质量。从学生发展的角度来说,既有学习成绩的质量,也有身体发展的质量,也有思想品德和个人修养的发展质量,还有心理发展的质量。以上这些方面,一个也不能缺。学生成绩好,但是思想品德不好,或者心理上缺陷,那就不是真正的质量。即使是从学习成绩的角度来说,也应既有学生掌握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的质量,更有学生思维发展的质量。如果一种考试主要考知识,对思维的测量是局部的、有限的,则这种考试即使是在学习成绩方面也是片面的。所以对于一所学校来说,所谓“有质量”的教育就是全面发展的教育。应试教育之所以被广泛诟病,就是因为它是片面的,而不是指考试不好,考试不对,也不是指考试成绩不重要,可以不要考试成绩。

  另一方面,对于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来说,以考试成绩好为评价“质量”的标准是不合适的。这种教育质量观存在方向整体偏移的问题,它对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教育发展的危害,远大于对一所学校的办学质量的危害。它最大的危害是导致同质化,使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教育办成一个模样的教育,类型、层次、特色、服务的人群、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这样的教育,是处在危机中的教育。

  针对目前教育质量方面的问题,现在有些地区教育行政部门正在推广绿色评价体系,这种新的评价体系在出发点和具体内容上都是一种新的尝试,具有积极意义。一个学校以这种绿色评价指标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来评价老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对学校推行“有质量”的教育,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习近平同志对教育提出“公平有质量”的要求,是对我们国家的整个教育事业提出的要求,要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为社会发展、民族复兴作出伟大贡献的教育。这就是教育质量的“整体观念”。在这样的“整体观念”的理论视野和实践探索中, “有质量”的教育对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来说,就是形成多形态、多层次、多类型的办学格局,满足千百万人民群众发展需要的教育。我们常说,适合孩子的,就是最好的。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要有成千上万种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学校,适应千千万万的学生的不同需要。这样的教育,就是“有质量”的教育。

  简明地说,“有质量”的教育,从学校的角度来说,就是全面发展的教育;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就是适应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的教育。它们共同的特点,就是教育的个性化。个性化发展是一个地区甚至一个国家办学“有质量”的最核心的标志。基于这一点,民办教育大有可为。民办教育的存在价值,就是在公办学校之外,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在为社会主义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总目标下,适应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创办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特色的学校,探索个性化的教育模式,从而在一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的范围内,形成一种公办与民办多元共存、均衡谐调、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生态结构。

(责任编辑:曹家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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