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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教育均衡与充分,促进人民美好生活

2017-12-19 来源:教育部收藏

国家督学、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 孙杰远

  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强国必先强教。在我们这样一个十三亿多人口的社会主义大国,教育公平是最大的公平,让每个人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即均衡与充分的教育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奋斗的目标,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任务。

  一、中国共产党的奋斗史也是追求人民群众享受公平、优质教育的历史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立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是中国共产党赢得人民拥护,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之所在,也是中国共产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遵循。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就把人民群众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上的彻底解放作为自己的光荣使命,把教育工作与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受教育的权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争取广大工农的受教育权利而斗争,并在革命根据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建立了科学的、民主的、大众的教育,奠定了新中国教育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致力于发展“面向工农”的教育,颁布“向工农开门”的新学制,扫除文盲,实行“人民助学金制”等一系列措施无不体现着教育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公平性原则,人民群众的受教育状况得到了根本的改善。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总结经验教训,把握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世界大势,顺应世界教育发展的潮流,把教育放在了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教育纳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中,提出了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等,提出了建立创新型国家、学习型社会的目标,积极推进全民教育、终身教育。一方面通过扩大增量和改善办学条件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需求。另一方面从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保障来进一步推进教育公平。总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的教育性质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使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及其子女获得了受教育的权利,教育公平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二、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好的教育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个重要支点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的竞争更多地依靠科技创新,说到底是人才的竞争。教育的先导性、基础性、全局性的作用更加突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归根到底要靠人才,靠教育。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强调要把教育作为最大的民生,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好的教育,有更多获得感。

  公平正义是人类自古至今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政治主张,更是当代中国的“价值公约数”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明确,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九大报告多次强调要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道路不断迈进,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这被看作是检验我们党的性质的一块试金石。这就意味着不仅要关注机会公平也要重视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这就意味着要更加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就意味着要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体制机制的改革,让人民群众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现代化成果。正如习近平所强调的要处理好做“蛋糕”和“分蛋糕”的关系,既要把“蛋糕”不断做大,同时也把“蛋糕”分好。我国社会历来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我们要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尽量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事情做好,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努力使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学有所教”摆在了民生中的第一位。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在“学有所教”前面加上了“幼有所育”,在“住有所居”后面加上了“弱有所扶”。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是现代教育的本质要求, 也是影响人民幸福感、获得感、公平感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教育公平是社会主义制度必然要求,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是推进社会公平最伟大的工具,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个人发展的重要基石。教育公平对于缩小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缩小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具有意义。2013年9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教育第一”全球倡议行动一周年纪念活动上发表视频贺词时指出:“努力让每个孩子享有受教育的机会,努力让13亿人民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获得发展自身、奉献社会、造福人民的能力。”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对更好教育的期盼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教育摆在优先位置,推进教育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等教育差距,让亿万孩子同在蓝天下共享优质教育,努力让人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5年来,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在4%以上。从国际可比数据来看,我国教育普及程度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三期,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仅2016年受助学生就达9000万人次。完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努力使职业教育成为面向人人的教育,是面向社会的教育。

  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改变“二元分割”的教育体制,合理调整公共资源配置形式和教育发展方式,促进区域教育、城乡教育、教育结构、校际、群体之间更加均衡发展,更加关注弱势群体(例如残疾儿童、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利,仍将是今后一段时间我们推进教育公平的战略重点。

  三、历史地看待教育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从中国共产党推进教育公平的历史轨迹来看,每一次“偏向”或“转移”都有着深刻的政治、经济背景。普及与提高、大众与精英的矛盾构成了新中国教育发展历程的一个基本矛盾。新中国在推进教育公平的过程中实际上面临着大众教育与精英教育的艰难选择。大众教育与精英教育两种不同教育发展模式的矛盾,实质是赶超战略的国家主义目标与面向大多数人的教育这样的社会主义教育价值目标的冲突。意识形态、国家目标和发展战略以及改革开放后市场因素的介入交织在一起,使大众教育与精英教育的矛盾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对教育公平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新中国成立之初,教育面临着向国防、工业领域输送足够人才的迫切需求。其基本表现是以基础教育为高等教育的准备阶段,通过层层选拔,集中培养尖子;在基础教育内容方面以分科的专业知识为主,在教育投资方面也更倾向于高等教育和城市。毛泽东同志一方面表现出对这种城市中心倾向的精英教育的强烈不满,一方面企图通过“教育革命”和“文化大革命”等非正规化的手段来加以冲击和抗衡,实践证明是不成功的,也同时证明只有通过制度化的途径来推动教育公平才是可行的。改革开放之后,为了迅速恢复在“文革”中遭受严重破坏的教育体系,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尽快输送大量人才,1977年5月,邓小平同志提出:“办教育要两条腿走路,既注意普及,又注意提高。”但在教育的普及与提高之间,显然更重视提高。在新的发展境遇中,对教育公平的关注很快被发展科学技术、赶超性战略,实现现代化的国家目标所压倒,教育重新蹈入了精英主义的发展路线。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教育的二元分割体制不断受到批判,最典型的就是80年代以来对重点中学制度和应试教育的批判。90年代末20世纪初,所谓“教育产业化”影响下的市场失灵加政府缺位,使教育的公益性不断受到冲击,教育公平问题逐渐凸显出来。应该说长期以来效率优先、非均衡发展、注重培养精英的教育发展模式,受到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制约,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单纯地把经济领域里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引入到社会领域,没有看到公平与效率统一的一面,导致教育公平长期以来未能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价值,教育领域中过分地强调英才教育、城市中心取向、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制度就不足为奇了。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基础教育以地方政府办学为主,高等教育以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 两级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参与办学的体制。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体制的明显优势是可以减轻中央财政负担, 调动地方办学的积极性。但是在实际中,随着城乡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失衡,必然会加剧教育发展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入21世纪,教育公平问题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日益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进入新时代,教育面临的问题从有没有到好不好转变,从有学上到上好学转变。

  当前教育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集中表现为区域教育之间的不平衡,东中西部之间存在明显的教育梯度,“孔雀东南飞”的现象仍然是我们绕不开的话题。城乡教育的不平衡,长期形成的二元结构对教育的影响巨大。校际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择校问题,大班额问题仍然是老百姓心中的痛。

  四、以问题为导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按照教育部长陈宝生的话说,我国的教育改革进入了“内部装修”阶段。这就要求精心设计装修图纸,以更公平更优质的教育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让教育惠及全体人民。

  其一,是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每个公民都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要努力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体系,继续推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当然要包括农村,尤其是特困群众。“今天的辍学生,就是明天的贫困户”,这是人民群众从现实生活得出的结论。缩小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的差距,建立普惠性的幼儿园是标本兼治之策。建立精准的资助制度,保障弱势群众的受教育权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民工子女、残疾人)是我们必须坚守的底线。

  其二,改变教育资源的配置方式,是中国教育改革的有效突破口之一。只有建立至少省一级以上的公共财政,实现教育财政划拨的整体均衡,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民教育。政府在发展教育过程中,特别是在基础教育发展上,要始终坚持公平发展的原则,在教育的投入上坚持向欠发达地区、向弱势群体倾斜,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保障弱势群体受教育的权利。

  其三,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包容、有活力的教育体制机制。打破“二元分割”的教育体制,在政府的主导下, 全社会共同参与办好教育。社会对教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治理, 防止教育腐败,提高办学效益。扩大学校的自主权,使学校真正能够提供适应社会需要和个人全面发展的教育。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责任编辑:曹家豪(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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