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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站位标本兼治 专项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2018-04-03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副巡视员 冯洪荣

  2017年底,北京市对工商部门注册、从事培训活动的机构进行治理。在治理方案报市政府审议期间,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为北京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及时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由市政府联系教育工作的副秘书长牵头、13个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统筹各部门力量。二是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提高文件的效力和约束力。三是明确各区政府为专项治理行动责任主体,成立由副区长牵头、相应部门参加的区治理小组,全面负责本区专项治理工作。

  聚集工作目标,细化治理任务。在治理目标上,明确专项治理的两个关键词:一是秩序,二是负担,即培训机构不能冲击教育教学秩序,不能增加学生家长负担。在治理任务上,将治理任务明确为三大项:治理行业乱象、规范办学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每一项再进行细化。严查无资质办学,严查“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严查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竞赛以及与招生入学挂钩行为,勒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机构立即停办整改。

  坚持综合施策,务求工作实效。在开展专项治理的同时,着力规范校内教育,积极做好家长引导工作。在考试招生方面,进一步完善入学政策,严肃入学纪律,彻底斩断学校通过培训机构择校择生的途径。在课程教学方面,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开展教学,深入推进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综合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可选择、多样化学习资源。建立课后服务体系,缓解家长看护学生的实际困难。在教育监管方面,坚决查处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切断校外有偿补课师资的教育系统内部来源。

  健全制度机制,实现长效监管。2017年底,北京市教委制定《关于加强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不同情况下培训机构的退出机制。

  下一步,北京市将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促进培训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改进监管方式。建立全市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与学籍系统对接,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变化情况,动态监测学生课外负担。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培训机构审批、备案、登记等标准,探索建立资金监管方法,加强课程、教材、财务规范管理。三是注重行业自律。制定培训机构评估标准,建立白名单、黑名单,引导培训机构在提高教学质量上下功夫。四是健全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发现机制、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和违规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促进培训机构依法、规范和诚信经营。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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