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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资源配置实施阳光招生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018-04-03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吉林省教育厅副厅长 潘永兴

  近年来,吉林省积极推进阳光招生、阳光入学,切实保障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切入点,稳步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办好家门口的优质学校是解决“择校热”的根本途径。吉林省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全面实施以大学区管理为重点的改革,促进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校际联动,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2014年,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吉林省关于在城市推行义务教育大学区管理的指导意见》,2015年省委全面深改组将这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加快改革进程。截至2017年10月,全省19个市辖区全部推行大学区管理,共组建各类大学区191个,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覆盖率达到100%。

  以实施阳光招生为出发点,努力打造公平公正义务教育招生环境。2014年开始,吉林省全面实行阳光招生改革,逐步形成属地政府管理、部门依法监管、学校主体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招生工作格局,通过政策全公开、环节全公示、过程全参与、群体全纳入“四全”举措,实现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工作目标。此外,吉林省自2014年以来全面取消了义务教育阶段特长生招生,实行优质学校空余学位和优质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已连续4年优质高中指标生比例不低于75%。吉林市指标生比例已扩大至80%,并调整指标生录取分数线,使更多农村和薄弱学校困难家庭学生有更多机会免费就读优质高中。

  以规范过程管理为立足点,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招生改革各项举措。吉林省进一步强化省级统筹、市(州)指导、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省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省长任组长,省直13个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将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治理。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有章可循;强化风险预警,有效应急处置;强化技术应用,规避人为操作。

  以特殊群体入学为闪光点,保障各类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吉林省大力实施特殊群体入学保障工程,开辟“绿色入学通道”,不断完善保障制度和关爱体系。保障随迁子女平等入学。近几年,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入学率均在95%以上。保障残疾儿童平等入学。全省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已超过90%。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政策。此外,全省加强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各地采取建立“沟通联络网”、开设“心理咨询室”、开通“帮扶热线”等办法,保证每一名留守儿童和贫困家庭子女得到及时有效关爱。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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