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青海 严打扰乱招生工作秩序行为

2018-06-27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本报讯(记者 王英桂)青海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日前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对严厉打击扰乱招生工作秩序行为进行安排部署。

  青海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只能将考生的报名信息、高考成绩、名次以及录取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不得向学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级各类学校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公布、提供考生名次等信息,不得在校外或校内摆放、悬挂或张贴有关高考成绩的条幅、宣传板等宣传物品。高校不得以签订“预录取通知书”等形式违规争抢生源。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和教师不得干预和代替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青海强调,严禁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和网站等超经营范围开展有偿志愿填报辅导咨询等商业活动,尤其是对有偿提供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又不能提供相应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税务等部门进行处理;涉嫌存在招生诈骗的,交由当地公安和司法部门侦办处理。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