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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尊重为前提,履行家庭对孩子的教育监护责任

2018-12-29 来源:教育部收藏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 刘秀英

  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的治理多年来几经波折,反反复复久治不愈,说明这个问题根深蒂固,也警示我们这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合力出击才能攻克的难关,家庭责任位列其中。在最近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中,第三点是针对家庭提出的要求,要求家庭“履行教育监护责任”。

  中小学生是未发育成熟的发展中的个体,需要成年人的监护。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第一顺位监护人,被赋予了对孩子的教育监护责任,而要完成这个任务,学会尊重是前提。

  首先,父母要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育儿观。育儿观决定了父母教育孩子的目标、方法等。科学的育儿观要求父母尊重儿童的成长规律,不能拔苗助长。研究发现父母对孩子有期望有利于孩子取得更好的成绩,但是前提是期望不能超越孩子的能力,不能因为父母的愿望是“希望孩子好”就可以上不封顶,以为父母的心有多高孩子的能力就有多强。民主型教养方式是最值得倡导的家庭教养方式,其特点是高期望、高反应,即父母对孩子有要求、有期望,同时也关注孩子的需求。

  每个孩子都是独特的个体,他们的认知水平、接受能力不同,发展的速度也不一样,父母要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和天性,不能在孩子的学习、发展方面搞攀比,看别人家的孩子上什么课外班,自己的孩子也要上。在是否需要上课外班、上哪种课外班的问题上,父母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的参与权,不能以“小孩子懂什么”为由独断专行。

  其次,父母要尊重家庭教育的特点,通过言传身教,给孩子做好的行为示范,让孩子沐浴在好家风中健康成长。家庭教育是生活教育,是遇事则诲的教育。与孩子高频次互动是家庭教育的特点。如果在高频次的互动中,父母与孩子平等相处,建立起和谐的亲子关系,父母的教育更容易入孩子的心,起到好的效果;另一方面,这个特点也要求父母对自我行为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与孩子共同成长。

  孩子的学习是家庭教育中绕不开的话题,父母关心孩子的学习要更多地放在激发孩子的学习兴趣、增加孩子学习动力、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及学习品质上。父母要给孩子做好榜样,形成热爱学习的家庭文化。

  最后,父母要尊重家庭教育的规律,不忘家庭教育的基本职责。家庭教育应当守好自己的本业,完成自己的主责——教孩子学会做人,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孩子首先应当成为健康的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父母要把孩子的身心健康放在首位,让孩子吃好、睡足、运动充分。

  吃是孩子摄取营养的最直接的方式,父母应当让孩子合理饮食,营养均衡,少吃零食、不挑食,吃好一日三餐,对孩子进行饮食教育。

  睡眠是最全面而有效的休息,充足的睡眠可以保护孩子的大脑,提高孩子的脑力,保证孩子正常发育。长期睡眠不足会带来一系列的机体损害,包括眼睛疲劳、神经衰弱、思考能力减退、免疫力低下等,父母要保证孩子的睡眠时间,小学生保证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小时。父母要让孩子按时作息,不沉迷网络游戏,不长时间看电视,更不要为了提高学习成绩挤占孩子的睡眠时间。

  运动是生命体健康的基础,父母要注意培养孩子的锻炼习惯,保证孩子每天有户外锻炼的时间,与孩子一起运动,引导孩子参加体育活动,基于孩子的喜好与特点,培育孩子拥有一两项体育特长项目,从小培养孩子热爱锻炼的习惯。

  生活技能是孩子独立生活的前提,父母要让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掌握生活技能。对于未成年的孩子来说,一切活动都具有教育意义。参加自我服务性劳动让孩子对自己的生活有了掌控感,带来安全感与自信心。承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孩子因此学会体谅父母,培养了家庭责任感,等等,是学会做人的重要途径。这些品质也会增强孩子学习的动力,促进智力发展。

  成长中的孩子身心稚嫩,过重的学习负担会伤害其身心健康,影响自信心的建立,导致厌恶学习;成长中的他们需要从丰富的生活中汲取营养,通过多种途径认识世界,父母应当尊重孩子的成长规律、教育规律,把让孩子成为幸福的人作为家庭教育的目标。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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