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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的建立

2019-10-31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吴玉章校长在开学典礼上讲话。(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供图)

政务院秘书厅下发《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供图)

  1949年12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12月19日,教育部颁布了《关于中国人民大学实施计划的决定》。至此,中国人民大学经过近4个月的紧张筹备,宣告成立。

  《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决定》现珍藏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360字阐明了学校与新中国同呼吸、共命运的成立背景和适应国家建设需要的办学目的,确定了中国人民大学的教育方针,“应是教学与实际联系,苏联经验与中国情况相结合”,明确了学校的建设途径、人才培养层次、科系设置和相应学制。

  1949年七八月间,解放战争基本获得胜利,新中国的建设即将开始,党中央开始谋划建立一所培养干部的新式大学,改造旧教育,发展新教育。8月,刘少奇访问苏联,与斯大林达成共识,并经毛泽东同意,由苏联帮助中国在北京创办一所正规大学。随即,党中央成立了由陆定一、钱俊瑞、吴玉章、成仿吾、范文澜、薛暮桥、陈先达、王明、谢觉哉等组成的中国人民大学筹备委员会,会聚了中宣部、教育部、内务部和政务院文教委、政法委、财经委等相关部委负责人及党内最著名的教育家、理论家。

  筹委会提议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中国政法大学为中国人民大学的法律系,抽调原华北人民革命大学部分干部,正式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筹委会拟定《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第一学期及第一期训练班教育方针和计划(草案)》,规定学校设8个本科系和9个训练班(即专修科),学制分别为2—4年和6个月,另附设俄文专修班和政治研究所,学制为半年到一年。这个计划设置了中国人民大学的组织机构,即教务部、研究部、行政事务部、6个研究室,对课程与教材、招生规模与生源条件提出了具体设想。

  1950年1月,党中央下发《关于成立中国人民大学的指示》,指出“人民大学的创办,是一件大事”,要求各中央局、分局令各级党委保证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圆满成功。3月13日,中国人民大学首次招收的本科生在铁狮子胡同校舍正式开课,校长吴玉章在第一次学生大会上发表讲话,号召全体学生“用积极的革命的行动、正确的态度”克服困难,努力学习,成为新中国建设的生力军。10月3日,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第一次开学典礼,刘少奇出席典礼并发表重要讲话。

  从此,这所新中国的新大学,在党中央的亲切关怀下,紧紧围绕“培养万千新中国建设干部”的中心任务,秉承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理论联系实际,迅速成为新中国高等教育的炫目旗帜和光辉典范。(中国人民大学档案馆 李惠)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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