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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2019-08-28 来源:《人民日报》收藏

  多年来,各级政府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予以重点投入、优先保障,全国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但也暴露出总量确定机制不够完善、保障重点不够清晰等问题。建议:

  在继续将教育作为优先支持方向的前提下,合理确定财政投入水平。建议继续力保总体上教育经费占GDP比重不低于4%,同时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规定,不要求层层挂钩,既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又实事求是地安排预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分不同层次公共性,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教育领域中的义务教育是第一公共性的事务,国家必须定标准、定项目、定事权并予以重点保障,中央政府负有均衡区域差异的支出责任,在此基础上,机制可再做一些创新,如对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等第二公共性的事务,因地制宜鼓励多种形式办学,财政则加大经费补助、学费资助的力度。

  注重统筹兼顾,适度强化高等教育领域个人投入责任。考虑到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公共属性相对较低,财政不可能“大包大揽”,要进一步厘清国家、学校、个人的责任,突出权利与义务相匹配,建立目标统一、激励相容的投入机制。(全国政协常委 楼继伟)

(责任编辑:俞曼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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